那為什麼不是倒過來?我是奇數,我想睡飽再上高速公路。清晨5點~11:59僅准車牌尾碼偶數上匝道;12點到晚上7點僅准奇數上匝道米白目 wrote:清晨5點~11:59僅准車牌尾碼奇數上匝道;12點到晚上7點僅准偶數上匝道
104年端午疏導措施109年端午疏導措施下次再投另一邊,隔了8年再輪替,看會不會有疏導措施新菜色。不過對比104/109年端午節,同一個交通部能做的大概就這樣了。dinnerxp wrote:想不出辦法,票都投了(恕刪)
米白目 wrote:分辨車牌ETC做不到(恕刪) 噢~我笨麻~就你最聰明惹未來交通部長先生可是你還是沒回答我啊~你好意思嗎..如果我從11:30就塞在交流道口等到上去之後還沒碰到etc車牌辨識時就超過12點了要不要罰阿老闆?而且ETC是法定收費用途,不能拿來執法...早就有前例判決會侵犯隱私權了針對侵犯民眾隱私權的問題,其實在2017年時就有國道警察以ETC為佐證取締民眾違規,當時新竹地方法院認為汽車在何時間,行經高速公路何路段,涉及得以識別駕駛人個人社會活動之個人資料,應屬駕駛人隱私權之一部份。並引用司法院釋字第585號「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司法院釋字第603號「國家基於特定目的而有大規模蒐集、錄存人民指紋、並有建立資料庫儲存之必要者,則應以法律明定其蒐集之目的,並應明文禁止法定目的外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