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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紅燈右轉了吧!google街景是幾年前的,跟現在不太一樣了.
樓主只貼那一個小角度的實景圖,
實在看不出所以然。




一樣是從估狗上截下來的,
可以看一下紅綠燈柱,
一個對著西環路,
一個對著文一街,
再加上三方都有斑馬線,
很顯然那個區域算是路口沒錯,
那條彎道應該算是對側-文一街的銜接道路,
並非西環路的專用的右轉車道。

再者,
紅燈停綠燈型是連小朋友都知道的道理,
但小朋友應該也都知道要停在停止線前,
一般停止線都會設在路口、斑馬線前,
且不會在紅綠燈之後,
從西環路往南方向開過來至這個地方時,
看到紅燈亮起,
當然是在紅綠燈前的停止線停下,
越線停止會有罰則,
越線後進入銜接路段則算是闖紅燈。

或許版上的大家都不是專家,
若樓主有不同的見解請快去申訴,
並更新後續情形給大家上一課。

不過,感覺這個路口挺危險的。
cxxlman wrote:
看到大家的態度,警察也不會高明到哪,除非他們自認有規劃不當。不服還要跑法院,還是 600 塊繳一繳較省事

罰單是警方開的
但是罰單申訴的主管機關不是警察局
是縣市政府的交通裁決處
裁決處收到民眾申訴後
會發文給警察機關
收到警察機關回文後
再回覆處理結果給申訴人
申訴不服還可以再提一次申訴
不服再申訴
才上訴高等行政法院
辣比洨腥 wrote:
樓主只貼那一個小角度(恕刪)


依你提供的圖, 1 號路口不就是無號誌路口,只要注意左右來車就行了

不過那個真的是引道,因打發路另一邊也有一個引道,只是拍的那邊還真畸形,分隔島好小一個,還不如打掉
曉得 wrote:
罰單是警方開的但是罰(恕刪)


裁決處發文給警察機關,警察會回覆說我看走眼嗎,結果還不是一樣
cxxlman wrote:
依你提供的圖, 1 (恕刪)


就說了,
就請你快去申訴,
成功了來打大家的臉。

在這邊吵贏大家,
你的罰單也不會消失。
cxxlman wrote:
裁決處發文給警察機關,警察會回覆說我看走眼嗎,結果還不是一樣

自己都知道了
節哀
在這裡吵贏了也得不到什麼的
即使行政院事後發文給你說警察錯了.你也是被罰完了的事<我做過.公文還留著>
好好過日子才重要吧
就很清楚要停在線前了,闖紅燈就闖紅燈,理由一堆去申訴最快,在這問自己又不能接受有用嗎,這邊法院?
Formosa1997 wrote:
就很清楚要停在線前了(恕刪)


一般來說紅綠燈若在路口會在停車線前一個,左前方對面一個,但這裡停車線前沒有,用的是下一個路口的紅綠燈,已經違反交通設置規則第201條第5項,這樣大家都能接受,我也只能順應民意,我並不是認為這是對的,只是不想為了 600 塊搞得那麼累。

不過不知檢舉這個有沒有獎金,若蹲在那裡撈錢有沒有比上班還輕鬆,有問題不是去改善而是藉機撈錢,這就是台灣人耶精神啦,快點去搶好位置
cxxlman wrote:
一般來說紅綠燈若在路(恕刪)


那就叫一般來說, 不是用來解釋法律的.
看停止線在那裡就對了, 前面有說了.
申訴是你的權利..

還有一種反過來的,
就是類似你的路口, 有車子從停止線與紅綠燈中間巷子轉出來.
那遇到同一個紅綠燈要不要停?
其實是不用停的, 因為沒有停止線呀 ,
結果無知的人都停在那裡, 我真的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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