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取消禁行機車道 汽機車事故反增加

cinnamon coffee wrote:
汽機車都退出馬路,只(恕刪)


知道這些東西,可以導出禁行機車是合理的?

改革要進入體系才能要求,那一國的規定?

同樣是機車,紅黃牌可以騎禁行"機車"道,
白牌不行,道理在哪?

市區最高速限50,一堆超速的汽車,
然後怪機車慢,到底是誰的問題…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asdf3164 wrote:
北市取消禁行機車道 (恕刪)


我騎機車,也很討厭
戰幾輪真的很無聊又很幼稚!

真心要道路平權,

可不可以不分輪數路邊停車都收停車費,

現在機車路邊停車幾乎都不用錢真的有公平嗎?

一大堆機車路邊違規停車怎麼都不處理?

剛才隨手拍兩張,


這只是冰山中的小小小角,

兩張照片中違停的機車數量就至少20台,

在臺灣騎白牌真的已經很爽了!

爽到我都有5臺白牌車。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笑死,講得好像開著四輪鐵殼的就沒這種人一樣

你哪裡看到我有說四輪的不會這樣?
請不要自己腦補挑事好嗎?
HTCOneA9 wrote:
二輪大爺多多了解交通(恕刪)

你說的這些我保證汽車族真的瞭解的也不會多,
反而是不少為二輪路權支持者為了爭取權益做了很多功課。
開車的真的沒有比騎車的厲害啦!
對了我是開車的~
Jk5230 wrote:
機車跟汽車煞停需要的距離跟反應時間不同
同樣50公里正常煞車動作下汽車比機車更難煞住
放在一起不會出事情??
當初設計分流是為了安全不是給汽車更好走好嗎

騎車很厲害的也不要把自己的標準套在所有人身上
路上還有很多騎得慢的、反應慢的騎士
甚至是突然給你中線往外線右轉的那種
用機車的機動性去挑戰汽車較長的煞停距離跟反應根本想不開
路權是建立在安全之上的
不是用來闡述民主自由的

汽機車分流一開始根本並不是為了安全,
民國67年9月當時的台北市長李登輝宣布實施中山北路禁行機車的措施,
原因是要讓聯營公車一律行駛慢車道,
而中山北路的慢車道只有6.5公尺寬,
兩輛公車可以勉強相錯行駛,
在這種情形下,機車已經沒有足夠的空間可以行駛了。
此番「禁行機車」的作法被認為是目前車種分流的起源,
不過當時禁行機車並不是全天二十四小時實施,每天只在上下班交通尖峰時段內禁止通行,
並且規劃機車替代道路來減少禁行機車帶來的衝擊。
後來因台灣交通事故傷亡人數高居亞洲前幾名,
在1999 年交通部提出「機車交通管理政策白皮書」,
從此確立汽機車分流的交通政策。
但汽機車分流真的安全嗎?
經過這些年台灣的交通事故的傷亡人數一樣居高不下,
事故件數反而有攀升的趨勢,
這表示汽機車分流的交通政策根本就是錯誤的!
相反的自2009忠孝東路四段內側第二車道取消禁行機車後事故數馬上下降,
因此台北市才會在之後陸續取消部分路段的禁行機車,
同樣的桃園大舉取消禁行機車後事故也一樣減少,
這證明了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是可行的,
雖說近來有些取消禁行機車路段的交通事故有所增加,
但不可否認之前實行後確實降低了事故數,
因此可以推斷事故的增加必有其他原因!
HuangTH wrote:
樓上許多人在爭汽車機車平權
真的很無言
那請問行人牛車馬車都來可以嗎
機車駕駛就是比汽車駕駛容易受傷
別人凹板金你凹腦袋,請問是要怎樣平權
同樣發生車禍請問機車騎士是想倒在慢車道還是在快車道??
我不反對開放快車道給機車
但建議配套就是必需依序前進,禁止"鑽車縫”
但是做不到吧!!!

從你"那請問行人牛車馬車都來可以嗎"這句話就可以知道你對交通法規不是很瞭解,
首先行人不屬於車輛,
本來就不能與車輛有同樣的路權,
但同樣為了保障行人權利,
因此有在行穿道上行人的路權最大的帝王條款。
另外牛馬車自行車等屬於慢車,
因速度跟不上汽機車,
因此才會限制只能行駛慢車道或最右側道路。
還有你可能不知道,
在法規上機車與汽車一樣同屬"汽車",
也就是說機車並不屬於慢車,
在一般道路限速40~70公里的狀況下什麼機車不能達到?
因此要求機車與汽車平權一點問題都沒有!

最後若依你要求機車依序前進完全不能鑽車縫,
下場只會讓尖峰時段的市區整個變成大停車場,
想想為什麼吧~
本來在看台灣沒賣的三陽機車
忽然注意到,原來國外是這樣騎機車的啊,這些傢伙怎麼全部騎在禁行機車道上,甚至還直接上橋
應該要學台灣騎旁邊的引道狗洞或是去橋下停紅綠燈才對啊

台灣的病態道路法規覺得很有問題

https://youtu.be/M2N_sH12TPg
地球上還有人類的存在,
那才是危險.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