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白線車禍而被提告過失傷害

a45x256 wrote:
真的是雖小,汽車已緊(恕刪)

應該是你比較恍神………………
樓主文請看清楚點……
你最少要賠3成
過失傷害你是跑不掉的罰金最少三萬
雖然樓主停車不對,但是這種寬度我騎哈雷cvo都過的去了何況白牌?當然如果騎車眼瞎不看路的就算不是遇到違規停車都會撞車,以前我也遇到過我車已經過路口都要到對面了突然對方從右邊出來撞我前面,結果我肇責比較高,因為我閃紅他閃黃,可是行車紀錄器有證明我先停下來看以及讓其他車過我才用時速10-15過,我也沒看到右方有來車,要不然我還去撞他?當然對方什麼都沒提出就只看路權,想想我用時速10-15已經要過完路口了他還撞上不是沒看路就是超速或想領年終吧?
shiji03 wrote:
怎麼你的法規見解跟別(恕刪)


抱歉,我對我沒有詳細解釋表達歉意
(事後看我的留言下面一句直接接讓對方兩地跑確實會讓人有誤解)
一般有管轄權的有1.事發地 2.被告居住地
我指的『有權』是指有權利提出,但是所持的理由否核準要看檢方或法院
當然,提出的理由不能僅是說『因為我住XX就請移來XX』
據我在實務上處理過很多次的同事表示…
用『健康或家庭因素』切入會比較有立基點
謝謝指教
NightIcE wrote:
據我在實務上處理過很多次的同事表示…
用『健康或家庭因素』切入會比較有立基點
謝謝指教(恕刪)


其實提告人也會以相同理由要求留在當地審理,所以不會有差.....本來就是以事發地為主!!
來討論一下 如果 當天視線良好 騎士經過時 身旁並無其他車輛 那事主是不是可以主張 騎士是故意來撞他的車索取賠償 台灣司法很怪 這種論點不知道能不能成立
回一下車禍談和解的經歷,因為在夢裡碰過。

夢中敝人開車,對方機車在我右前方,當時有事情要處理,所以決定從機車左後方處超過機車,我開車視線中超越機車後1秒,聽到匡一聲,和對方機車擦撞,擦撞處在我右後輪到右後方向燈之間(超車時速50公里)。

(當下學到教訓,欲速則不達,以後市區開車,不超機車,除非我也騎機車)。

馬上報警道歉並聯絡我的車險公司,對方是女生身上多處擦傷,機車多處刮傷,因使對方受傷,當下誠心道歉(同理若你家女眷(女兒、老婆、媽媽)受傷你是否會特別傷心,我會,所以我誠心道歉),對方家屬趕來,情緒不好(人之常情),所以繼續溝通並道歉。

救護車先到把傷者送醫,再來配合警察處理,先將行車記錄記憶卡給警察,約定做筆錄時間後,先趕去醫院探望對方,並包慰問金至致歉,儘量讓對方養傷的錢,能從慰問金先出,這樣能減少對方養傷看病還要自己出錢那種不爽的感覺。

還好對方只有擦傷,沒有骨折跟腦震盪,但擦傷處約10多處,衣服鞋子均有破損、手機毀損。
再次跟對方及家屬道歉,並互留電話。

後續處理:前3天每天聯絡關心(手機有錄音程式,你打去關心時請錄音,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一定要告你的話,你在法庭可拿錄音為證,證明你犯後態度良好,有積極和解的心意,這樣可以判輕一點,算是保護自己的一招),後來知道要1個月後車禍初判才能出來,保險公司才能依據初判談理賠,所以改成每星期關心一次,並約定初判出來後,一起到保險公司談理賠。

(請協助對方跟你的保險公司一起談,不然你只丟給保險公司跟對方談,很大的可能,保險公司會談砸,這樣你很難和解,因為談砸後給法院判,通常法院民事陪償會判的比對方要求的低,保險公司省錢又省事(不用跟對造討價還價),但對你而言,你會有刑事判決的事情要處理,對你很不利(刑事易科罰金保險公司不賠,且會有前科)。

等待初判期間有請保險公司打電話給對方,告訴對方理賠需準備的單據跟注意事項,並追蹤確認,保險公司真的有打。

接著重點來了,請去申請法律扶助諮詢,法扶每月會有固定幾天會在公家機關的禮堂或活動中心請律師來幫民眾解惑,法扶會先詢問你的問題,讓律師事先做準備,當天律師跟我說,車禍只要對方受傷,不論事故的初判你過失是幾趴,1趴也算你過失傷害,所以請積極合解。

1個半月初判出來,結果為我7(超越前車沒保持安全距離),對方3(偏向疏失,往左行時沒注意後方來車),當天很幸運談一次就成功簽和解書,好險我有保險。

對方因受傷拿筆及行動不便,所以養傷1個月沒上班(月薪約5萬,薪資單為證),其間洗澡換藥不便有請看護1個月,1天2千元(共6萬元),修機車錢約1萬1,衣服、鞋子6千、換藥看病約1.4萬,手機2.2萬,約16.3萬*0.7=約11.4萬,保險全陪,和解落幕。

我現在常騎車上班,還有市區開車絕不超機車。

得到的心得是,若出車禍對方受傷而你沒受傷,請一開使先真誠道歉,不用怕道歉會多賠,或多揹刑責,因為警察跟法院的眼睛是雪亮的,車禍初判出來,誰是誰非都很清楚,而且若你覺得初判不清楚,你還可去當地監理站申請車禍鑒定,不會因為你先道歉而處於劣勢,所以先道歉求諒解,先跟對方建立良善的關係,對方很大的機會會跟你將心比心的談,不然你沒受傷,又不先道歉而把對方惹怒了,若鑒定出來你真的有過失你就很難談和解了,先有同理心的道歉,一切都好談,若車禍鑒定出來你過失責任為0,那也不用怕他告你了,因為你0責任,但這情況很少發生,所以請先道歉並包個慰問金(約1-2萬),算是留條後路讓自己走,別走法院那條路,費時又費精神。

夢醒,其它都不記得了,所以別發問,其它的我都忘了。
jason 567 wrote:
感覺就是對方想要撈好處
雖然樓主停太出來不對(恕刪)


回去看看是誰要誰先賠車輪胎的錢啦
YT.Tseng wrote:
那條白線應該是路面邊線吧 測量看看是不是15cm(恕刪)


不管事甚麼線,車身都停到路面上了是有什麼話好扯的
mussod(Gary) wrote:
如果這個案子 臨停有打開雙黃警示燈的話? 這樣 肇責比例大概會落在哪?(恕刪)


雙黃燈無敵嗎,是打了雙黃燈可以違停可以闖紅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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