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大大 都已經停車下來了,是可以 主動拿電話 給那一位 機車騎士,說你有行車紀錄的影片,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聯絡您。 如果機車騎士是個正妹,麻煩 加賴一下。



seeann wrote:
發生地點:斗六市鎮北路 德安診所
發生時間:2019/02/22 傍晚五點

白色車子有打方向燈靠右,但是在道路中央開車門,並沒有停在白線內。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白色車子的錯,我是覺得好家在騎士在夾縫裡(有被減速)

我當下想要告知騎士我有記錄到,但因為我在路中央,所以想說往前靠邊檢查一下影片,
誰知道騎士就走了,我不知道他們怎麼喬的,可是我看那個力道應該也有瘀青吧,
機車應該也有受損,不知道需不需要替騎士報案?
還是違規部分檢舉呢?
...(恕刪)
在台灣,兩輪的上路就是犯罪,你看又害一個四輪爺們要浪費時間來處理這種事情了

方向燈打這麼久,前一個路口轉、後兩個路口轉,隨便四輪大爺懂嗎?

你們兩輪的就活該在後面慢慢等,等四輪爺們哪時候想轉就轉,總之打方向燈你就不能超車

打雙黃燈全世界兩顆輪胎的都要等爺們停,你們兩輪就乖乖排隊,懂不懂?


呵呵~我幫四輪大爺整理一下你們想說的~這樣好不好?

水準真的好高好棒棒
好奇法官會判騎士「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肇事百分比是多少
開車門開那邊對啊

應該是騎士超車騎錯邊吧
這種人真的很糟糕

第一是併排停車已擋著後來車

第二是開門又不看後面(駕駛完全沒提醒有沒後車)

第三是車道都這麼窄了,就不應該這樣隨便停,應往前找有較大的空間才給人下車,寧願多走幾步
我開車也騎車

有些人的講法讓我迷惑了?

請告訴我該怎麼騎...

但不要告訴我停在那等他車開走,因為你自己也做不到!!!






這種騎法,只是早晚而已




ian1970 wrote:
汽車駕駛任意停在車...(恕刪)

超越靜止車輛不叫超車,同車道右側超車不叫右側超車,
要不然我騎機車停在雙向車道單一車道左側靠黃虛線的話,你管我故障還是故意,
這時從我右側開過去的,是不是全部都違規了?
開門沒有注意是不應該,但騎士的問題也不少,
未騎乘於道路上。

seeann wrote:
發生地點:斗六市鎮北...(恕刪)


其實這個來看雙方都有不對的地方

我的分析是
汽車明顯是還在道路中間就停住讓後座乘客先下車(急著去掛號?)
這樣明顯就是違規在先了
汽車就算打了方向燈
也不能隨意開車門
更別說車還在行車道上

至於機車是否有錯
以機車騎士的角度來看
那台汽車應該是要準備右轉或是靠路邊停車
而且不可以隨意開車門
至於是不是硬擠
請看影片的0:38的畫面
汽車和路旁的機車之間明顯還有很大的空間可以讓機車騎過去
所以答案是機車騎士沒有錯
雪、無音、窓辺に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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