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花蓮縣警局會接受EXIF資訊佐證日期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可笑的花蓮縣警察局...(恕刪)

老實說,不懂EXIF的人真的比較多.
為了這麼特地上來罵一篇,有點浪費時間.
規定就是要在照片上附日期 時間

凡是照規定很難嗎?

閣下不也是照規矩不違規的人嗎?

按照規矩來吧


所以這篇實在是看不出來到底是誰可笑??
後製是偽造文書?

不懂得法律規定還能笑縣警局?

支持花蓮縣警察局的規定
支持花蓮縣警察局的規定
支持花蓮縣警察局的規定

這麼正義何不自己考個警察並申調到花蓮縣警察局去教他們看EXIF呢?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可笑的花蓮縣警察局...(恕刪)


抓違規很會

自己照規定很難嗎


花蓮縣警察局最可笑的, 絕對不是EXIF這種事情

wetty wrote:
花蓮縣警察局最可笑的, 絕對不是EXIF這種事情
...(恕刪)


有啦,我還能列舉很多


例如看到變造車牌的停在路邊(數字9塗成3),打電話警察也沒來


還有看到摩托車一路蛇行、放雙手、站立騎的,我上前口頭制止,他還嗆叫警察來抓... 報了110,從壽豐南端跟到壽豐北端,警察也沒來,回到家行車紀錄器剛好接觸不良沒錄到.


還有在玉里小鎮的小巷子內抓沒兩段式左轉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有啦,我還能列舉很多
例如看到變造車牌的停在路邊(數字9塗成3),打電話警察也沒來
還有看到摩托車一路蛇行、放雙手、站立騎的,我上前口頭制止,他還嗆叫警察來抓... 報了110,從壽豐南端跟到壽豐北端,警察也沒來,回到家行車紀錄器剛好接觸不良沒錄到.
還有在玉里小鎮的小巷子內抓沒兩段式左轉

啊~~你不就好棒棒,給你一個讚

tomliu36 wrote:
看他的取的ID就知道是一個自我意識強烈的檢舉魔人了
應該跟他說的是快去考警官、檢察官,.....(恕刪)


沒錯,警察也是要考試受過訓練的,這樣才能執法有矩
一個只憑自我喜好只敢躲在陰暗處暗自偷拍檢舉,還嫌警察...
自以為是的正義,我是覺得很可悲
可以改成[ 違規檢舉不成必投訴 ]阿,這是警察體制人員的問題,可以往警局投訴。
已成的案例給網友看,其實沒作用的。請投訴花蓮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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