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花蓮縣警局會接受EXIF資訊佐證日期

oxa9615 wrote:
可以改成[ 違規檢...(恕刪)

違規檢舉不成必投訴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可笑的花蓮縣警察局...(恕刪)


懂EXIF資訊又如何!不懂又如何。我知道你很專業,但不需要這樣去酸警察。這樣只是突顯你專業的傲慢而己。


retest168 wrote:
違規檢舉不成必投訴...(恕刪)


閉門造車違法行政必投訴


結案,經過反映,花蓮縣警局交通隊回覆會採納建議,同意以EXIF資訊做為日期佐證。


retest168 wrote:
違規檢舉不成必投訴...(恕刪)


看警察不順眼
整天想整警察吧
吃飽真閑!! 好像警察都是你的屬下一樣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閉門造車違法行...(恕刪)


那請問你的
闖紅燈、跨雙黃線、逼迫讓道、多次打燈、故意開遠燈射前車
用EXIF寄給警察了嗎?

是要裝死到底嗎?
雙重標準嗎?

請問不貼花蓮警察回覆的信嗎?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結案,經過反映,花蓮縣警局交通隊回覆會採納建議,同意以EXIF資訊做為日期佐證。(恕刪)


怎麼沒有貼回覆的信呢?

難道是唬爛的嗎?

又要被貼上唬爛的標籤?
這一樓警察的好朋友這麼多,怎麼沒有去大街上規勸那些交通違規的人呢?
滿街都還是交通違規的車輛呢。
Sammama wrote:
怎麼沒有貼回覆的信呢?

難道是唬爛的嗎?

又要被貼上唬爛的標籤?
...(恕刪)


自己不會去花蓮縣警局的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看說明嗎?

已經改了餒~ 承辦人還親自打來說以後會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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