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4年前檢舉的,附的...(恕刪)
大概是因為不想收到你的靠北信件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可笑的花蓮縣警察局...(恕刪)
linws wrote:
警察沒錯,
這種案件全台灣省的警察都不會受理的。
哪個警察誰願意背負偽造文書呢?
檢舉的照片當然要由檢舉人自己將日期時間印製在相片上,
警察只是依照你提供的證據逕行判斷舉發,
萬一你寄給警方的EXIF是你自己修改過,
那警察不就等著被你提告嗎?
我有時檢舉違規停車誤打錯一個字母也是無法成立的,
雖然照片上的車牌一清二楚,
但誰曉得有沒有被加工過呢?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