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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格越來越少了,要取消的同時,能否有配套可停的地方?!


親愛的2958 wrote:
我所在公司的巷弄(建...(恕刪)


只要實施機車停車格按小時收費, 保證空出一大堆停車格位!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Sammama wrote:
為何我要拿東京比?
因為東京汽車密度跟我們差不多!
在停車跟城市規劃比我們完善的情況下
日本東京都很多違停
更何況我們還有1400萬機車?

所以問題是不是應該先降低汽機車的持有量
增加買車限制等等
數量降下來才慢慢規劃城市

能不能用的合乎邏輯的思想去思考?


hi 幹話王
等你去東京就知道了。
大概全世界只有你認為「東京很多違停」
很多又不敢賭,你在幹話幾點的?


降低數量 那我說的你不就認同了嗎?
增加機車的持有成本,加稅金450變2500 、罰金加倍、全台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機車格全面收費(每小時10元計)。
敢這麼做,機車幾年內數量肯定砍半

不想個法子,你說減量就減量哦?

說回來機車停車格的主題
到底砍這幾格,不管是為了小巷子消防安全還是行人行走安全權利,
跟有沒有配套和都市規畫有啥關係,你到底不爽在哪裡?







Sammama wrote:
你們不是去說日本很少很少很少甚至沒有違停嗎?
那要不要用你的理論來賭事實?


日本跟台灣比當然是很少很少甚至沒有違停!

拿東京跟台北比還便宜你了!

就算拿沖繩這種離島加偏遠地區也是比屏東好100倍,

你可以開賭局東京拍一台50元,

別人不能要求追加條件台北拍一台25元,

而且還讓利給你1/2價格跟5個小時比一個小時,

一來一往差了10倍耶,

哪有人這麼蠻橫不講道理?

賭局本來就是有輸有贏的,

怎麼可能包贏的,

除非你心中也早已認定台灣違停真的很嚴重,

建議你去東京玩的時候去租車6小時來開開,

開完車你的想法或許會改變。

*~艾力克斯~* wrote:
只要實施機車停車格按小時收費, 保證空出一大堆停車格位!

是的!因為現在機車格大半不收費,統統變成附近住家的免費停車位。但路邊汽機車停車格最適當的定位是給外地來遊玩、洽公、訪友等臨時短時間停車用的,所以應該要一律收費,若費率比照汽車的1/5~1/6也是很合理。但這樣還不夠,應該要廣設路外停車場或停車塔供居民長期租用停放。同時也取消什麼黃線可臨停紅線不可臨停這些含糊的規定,反正公路上看到車子沒停在格子內就是違停要嚴格取締,除了維持使用者付費的公平性,同時也可確保交通順暢。
請大家正視私人交通工具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很多人的交通需求並不是簡單的搭大眾運輸就可以取代的。正視問題才能解決問題,文青式幻想數十年來早就証明是不可行。
最近剛好也去了一趙歐洲,玩了一個月,走了幾個國家後發現歐洲國家在鬧區停車上也是有很大的問題,因為他們都是古蹟不能拆,所以都沒停車場。
但是他們在路邊畫停車格,而且常常都是二側都畫,畫完後中間剩一條通道無法會車就規畫為單行道,因此停車是照停車格,行車也是完全按照路上標線。二側停車在台灣的違停很常見,車子變成要行駛在雙黃線上變軌道車,儘管如此,警察還是視而不見假裝沒看見,公所也是一樣,寧可大家開在雙黃線上也不畫單行道,這就是我們公僕的水準-搞一些無法執行的標線法規,該做的事卻怠忽職守。
此外,停車格全面收費但可分為住戶停車格(可能是月費)及一般臨停停車格(以小時計費),這樣可以保障需要的住戶停車的需求,也可以照顧到臨停車輛,更重要的是使用者付費避免報廢或廣告車輛長期佔用。當這些畫設的公有停車場不夠時,私人停車場就開始會出現了,利之所在趨之所向,只要有錢賺有商機的事,根本不用政府規畫就會遍地開花。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免費停車(包括違停)太方便因而堵死了私人停車場的生意,當政府大力取締甚至改變做法只能停停車格,其他一律視為違停時,這些解決法方自然就會大量出現了。現在路旁常有空地閒置,但馬路二側卻停滿違停車輛,這樣子的空間閒置與錯亂正是政府長期不做為造成的,只要收費+取締違停,就可以將這些違停車輛導入路旁的空地中(改設為私人停車場),這樣才會空出合理的行人空間,我們才有機會脫離交通落後國家。

Sammama wrote:
所以問題是不是應該先降低汽機車的持有量?
增加買車限制等等
數量降下來才慢慢規劃城市

能不能用的合乎邏輯的思想去思考?


你連車位都沒有, 卻想買車, 又說要增加買車限制, 你連最基本的限制都做不到, 還敢說這種話?

啊你的邏輯不就好棒棒, 跟現今的官員一至攵

壓力鍋 wrote:
哈!提供合理友善的...(恕刪)

啊 你是在講什麼啊?

叫他最好去參加 地區性的交通相關會議,

不就有機會 在改制之前 建議了..

即使建議不成, 也可以從各方的議見中, 理解更多的客觀環境條件及限制..

對 客觀環境 了然於胸, 自然就較不會 整天躲在家裡 光生悶氣, 上網要網友來給它安慰, 不然就當他的情緒發洩垃圾桶..

光在網上說, 哪來的實質法律效益? 就是心理問題而已嘛..


北七喵 wrote:



你連車位都沒有...(恕刪)



如果有限制車位才可以我就買車位阿


你怎麼了?
現在沒有限制要有車位才可以買車
我現在一年停外面停車費只要12000
我選擇花12000
我也都停停車格


然後我支持開新法說有車位才可以買車
有問題?


你邏輯差 思緒能力低
能不能不要亂出來亂答話阿?
advantage wrote:



日本跟台灣比當...(恕刪)



為何我要拿東京比?
因為東京汽車密度跟台灣差不多


所以你懂為什麼我要拿東京比了嗎?


奇怪欸
你們總說日本東京很少違停
卻不敢拿你們的理論跟事實比?
那你們不就只是在嘴砲?


連日本停車規劃跟城市規劃比台灣好的情況下
都很多違停了(併排少很多
更何況台灣還有1400萬機車來擠!


你們就只會說幹話而已
邏輯都說不通


賭局?
更正確說法是論證
是你們的理論必須與事實符合
我剛好要去東京可以讓理論跟事實做對比

宅男乙 wrote:
啊 你是在講什麼啊...(恕刪)

讓你誤會了,我是針對市府的說法來回應的,就是不願面對問題根本解決,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有人反映就放鬆一下劃幾個免費停車位應付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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