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射裡面 wrote:光這句,法官就能宣判"能注意而未注意",判黑車100%肇責!! 可能你不知道 可能您沒開車影片可以看得比人還前面,因為TMD鏡頭黏在擋風玻璃前阿。 誰開車像划龍舟一樣頭伸超前面?所以這句話你可能不懂,影片的視角並不是車主的視角有一段落差 車主的視角還有可能被A柱擋到如果您開車方式跟我說的划龍舟的搶旗的那位一樣 臉貼在擋風玻璃中上方 那是我誤解您 謝謝!!
100LED wrote:駕駛的腳好像也很滑,倒車最後油門還踩死(恕刪) 我在FB某個大貨車社團看到有人說,因為紅車是倒車向後撞,加上慣性運動的關係,急速撞停之後,駕駛的上半身會往後,下半身會往前,腳就會踩住油門一段時間後才能鬆開。我是覺得蠻有道理的,是不是真的我就不知道了。
strive wrote:跟我的觀點完全一樣!...(恕刪) 只回上錯交流道不給機會補救嗎?當然不能給。上錯交流道請摸摸鼻子自己找下個交流道出去,下次記得就好。你犯的錯誤,該用自己的時間承擔,而不是拿別人的命替你擔。高速公路不比普通道路,出事死亡率高太多,請絕對遵守交通規則。
B 拎下次不要再這樣硬擠啦. 有比較快嗎? 沒有! 有比較爽嗎?沒有! 那位甚麼要硬擠呢? 因為瞧不起人家的開車技術. 相信自己的直覺判斷擠得過去所以就發車禍了. 所以是誰的錯呢? 當然是 B 拎自己買單啊. 愛耍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