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種時候就沒人敢逼車?


銀噹•馬汀 wrote:
影片的視角並不是車主的視角有一段落差(恕刪)


這句話說得沒錯,只是不適合套用在這個案例上。

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上不可以任意停車,
但是當你看到前方隔壁車道有一排車停住了,
不就代表前方可能有意外狀況嗎?

苦主的前一輛休旅車有注意到紅車,是後車的苦主車速也慢,
再加上隔壁車道早就停一堆車,苦主沒理由不會注意到紅車。
我認為苦主是不想等直接要過,也或許是苦主剛好在紅車的視線死角,
紅車這時動了,結果就發生碰撞了......
wingsky wrote:
這句話說得沒錯,只是不適合套用在這個案例上。

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上不可以任意停車,
但是當你看到前方隔壁車道有一排車停住了,
不就代表前方可能有意外狀況嗎?

苦主的前一輛休旅車有注意到紅車,是後車的苦主車速也慢,
再加上隔壁車道早就停一堆車,苦主沒理由不會注意到紅車。
我認為苦主是不想等直接要過,也或許是苦主剛好在紅車的視線死角,
紅車這時動了,結果就發生碰撞了......


三秒鐘的時間要分辨是打滑還是撞車事故 也太苛刻了 更別說對方倒車根本沒路權 是倒車車輛占肇責

倒車本來就是倒車的人要注意後方來車的狀況...而且倒車時發生事故基本上都是全責居多...

更別說對方倒車都沒在看後方車輛是否有停下就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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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 九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

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
22樓的銀當馬丁大概是那個B 拎車主才會這樣說. 因為他想要卸責. 他也大概常常在街上出這種車禍. 因為一般人開在馬路上如果遇到隔壁線道有塞車. 通常常會降地速度慢慢小心通過. 極少部分才會像這位 B 拎愛耍帥. 看到前車通得過自己也加速通過. 所以別拿甚麼交通法規來找藉口自己製造出來的車禍. 況且紅車並非故意倒車. 他有可能是因為前車減速之後他也減速成打滑了所以要將車導正. 屬於正常的路上行車行為. 紅車基本上是無罪的. 有罪的就是那位愛耍帥的 B 拎已經無庸置疑了. 他還說3 秒鐘無法判斷路況. 所以你就是無經驗嘛. 難道高速公路塞車還需要用望遠鏡判斷路況嗎? 有點高公路駕駛經驗的人大概都知道已經有塞車路況了. 要小心通過.
magiQ _ Q wrote:
為什麼這種時候就沒人敢逼車?...(恕刪)

狂三寶國道撞BMW新影像曝光 這連結有紅車後方行車紀錄器

紅車可能走錯車道急煞但沒ESP失控打滑,之後一時緊張急著倒車回正,

先前一直有人講紅車要迴轉,根本不合邏輯,後方一直來車是能迴轉去哪?

至於黑車這起事故我認為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前方一堆車突然煞停,前車一直減速到後面還有閃避動作,

如果有點防禦性駕駛觀念,

前方車動作異常早該減速觀察是否有狀況發生準備應變了,

結果黑車還一直往前衝,結果無端變事主,何苦來哉?
銀噹•馬汀 wrote: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 九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
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恕刪)

你舉這條並不適用意外失控打滑造成的狀況,

刑法24條也有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我認為紅車意外失控打滑想要倒車回正屬於緊急避難,

但倒車不慎造成事故就變成避難行為過當。
Johnnylo94081 wrote:
22樓的銀當馬丁大概是那個B 拎車主才會這樣說. 因為他想要卸責. 他也大概常常在街上出這種車禍. 因為一般人開在馬路上如果遇到隔壁線道有塞車. 通常常會降地速度慢慢小心通過. 極少部分才會像這位 B 拎愛耍帥. 看到前車通得過自己也加速通過. 所以別拿甚麼交通法規來找藉口自己製造出來的車禍. 法官可是一奌都不會同情你的.


幻想的很嚴重?? 可惜我家沒BMW 也不是這樣開車 還是您是那個紅色車主 所以要上來漂白??

紅色那行字 大概透露閣下的素質到哪邊 ...祝您開車行車平安 車上的家人都可以安全到家...

綠色那段 請問您怎看到BMW是高速行駛? 還是 呼嘯而過? 因為紅車撞到就腦補BMW沒減速??

順順開車叫愛耍帥...仇視BMW到這種程度也不是這樣的吧...還是閣下是路上人說的三寶 見笑轉生氣??

法官同情不同情其實跟我無關也跟您無關 大家討論事情的時候 腦袋記得要裝上...別把個人仇富的心態表露無遺

Johnnylo94081 wrote:
B 拎下次不要再這樣硬擠啦. 有比較快嗎? 沒有! 有比較爽嗎?沒有! 那位甚麼要硬擠呢? 因為瞧不起人家的開車技術. 相信自己的直覺判斷擠得過去所以就發車禍了. 所以是誰的錯呢? 當然是 B 拎自己買單啊. 愛耍帥.


事後再修改文章 也無法改變你素質有比較高喔


Johnnylo94081 wrote:
22樓的銀當馬丁大概是那個B 拎車主才會這樣說. 因為他想要卸責. 他也大概常常在街上出這種車禍. 因為一般人開在馬路上如果遇到隔壁線道有塞車. 通常常會降地速度慢慢小心通過. 極少部分才會像這位 B 拎愛耍帥. 看到前車通得過自己也加速通過. 所以別拿甚麼交通法規來找藉口自己製造出來的車禍. 況且紅車並非故意倒車. 他有可能是因為前車減速之後他也減速成打滑了所以要將車導正. 屬於正常的路上行車行為. 紅車基本上是無罪的. 有罪的就是那位愛耍帥的 B 拎已經無庸置疑了. 他還說3 秒鐘無法判斷路況. 所以你就是無經驗嘛. 難道高速公路塞車還需要用望遠鏡判斷路況嗎? 有點高公路駕駛經驗的人大概都知道已經有塞車路況了. 要小心通過.


被抓包又再修改回來還是一樣喔 ~~要改幾次阿

紅字的部分倒底是有多喜歡檢討受害者? 速度已經放慢通過 對方倒車是直接加速倒車...(14樓有影片可以看 23秒 一台車過他馬上加速倒車) 你如果說他是倒車檔含住剎車 慢慢倒 我也覺得不會發生這種事...

藍色的部分 所以閣下職業是法官? 還是鍵盤法官? 我越來越懷疑 您是紅車車主或是跟紅車有關係呢



哎呀我的素是很低啊. 很低到有業障啊. 倒是閣下的開車經驗實在是不敢苟同啊. 小小的車禍就能說到如此黑的說成白的. 您可以去當律師了啊. 至於我要移植 修改那就是因為. 我的語文造詣太高了. 我怕寫得太艱深讓您看不董. 所以要一直修改到口語化才行. 噯呀我是最喜歡檢討假的受害者了. 尤其是在這裡啊. 這裡太假了.

養樂多殺手 wrote:
你舉這條並不適用意外失控打滑造成的狀況,

刑法24條也有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我認為紅車意外失控打滑想要倒車回正屬於緊急避難,

但倒車不慎造成事故就變成避難行為過當。


發生打滑情況我覺得對方很緊張,所以急著要倒車,因此對方補油門倒車 但是沒有注意到 BMW車主沒有停下來讓他...

我只能說 紅車遇到狀況應變能力不足 黑車太扣誰沒料到車主的行為...
紅車剛發生打滑事件. 总要有時間讓他舒緩一下. 他才能反映的. 至於沒有發生車禍的 B 拎跟人家搶甚麼呢? 你有同情心嗎? 如果你發生事故了. 你有這麼厲害 3 秒就回神? 再說了. 你不會改你的文章嗎? 我改是被抓包? 笑翻人. 我改試想怎麼XX比較爽啦.

Johnnylo94081 wrote:
哎呀我的素是很低啊. 很低到有業障啊. 倒是閣下的開車經驗實在是不敢苟同啊. 小小的車禍就能說到如此黑的說成白的. 您可以去當律師了啊. 至於我要移植 修改那就是因為. 我的語文造詣太高了. 我怕寫得太艱深讓您看不董. 所以要一直修改到口語化才行.


生活壓力如果太大可以找管道發洩 生活不如意可以找管道抒發 而不是上網找人筆戰 去詛咒對方 ...謝謝
哎呀感謝您讓我發洩啊. 這麼假的車禍. 我是最喜歡跟01 這些人筆戰了. 因為我太叛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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