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開始刁難民眾舉發了嗎? (6/20 更新)

看了這些回應,還會覺得警察刁難嗎?要不考慮改一下標題?
chou3972 wrote:
看了這些回應,還會覺得警察刁難嗎?要不考慮改一下標題?

應改成警察奉令刁難了,現在正推廣台南交通文化之時。

Luke010224 wrote:
最近舉發一台對向搶...(恕刪)


我可以明確跟你說

大部分的員警都不會開單告發

會用車牌辨識不清楚(明明看得很清楚)或是檢舉地點不明確(明明就有說地址)

再加上大絕招~

過了可以檢舉的時間後再回覆給你他們判讀的結果

通常會開單的~一個星期內就會回覆mail給你說已製單告發

超過一個星期以上的~絕對不會告發

我常常檢舉高速公路上的違規

我可以跟你說~10件能有1件成功就偷笑

我最常檢舉的是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收到不開單的原因~不是距離太遠車牌辨識不清(明明車牌看得很清楚用powerdirector放大更清楚)

就是無法明確辨識對方是否沒打方向燈(影片附件拍的明明就很清楚)

所以我現在想切車就切車(只有10%的被舉發率)

還有匝道插隊逼車也是

我從來沒一件檢舉成功(除非他明確壓道槽化線)

回覆給我的都是~無法明確看出逼車意圖(媽的~整個壓進來~不煞車就撞到)

不然就是無法辨識是否有插隊的情況(整個車頭硬塞進來~這樣不叫插隊?)

所以我現在知道~員警也是很消極...沒發生車禍~要檢舉是看他們心情的!

Luke010224 wrote:
最近舉發一台對向搶...(恕刪)


去搜我的文章你就會放寬心,有些非得要我跟局長室檢舉才會回用錯條文,或是再次檢視影像違規屬實已開單,
紅線,前後拍一張比較好

違規地點可以google map看門牌

再退件,有閒就跟警方玩吧
警察應該有委外單位處理
警察應該可以分到獎金
所以檢舉案希望愈多愈好
是否我認知有誤

你的舉發能力差到不能再差啊
首先機車那件事你提供路口是沒屁用啊,好幾百個路口哪知道你在說哪一個。
下次想舉發請確實提出正確道路地址含門牌那段路口,請使用方便免錢的GOOGLE地圖喔。
第二件你被打槍也是你沒認真舉發阿
首先你的車牌不是正面因此會有判斷失誤問題,還有也不太清晰阿,下次請用好一點的紀錄器加車牌正面照。
然後你也要附贈轉彎過去的車輛前方車況阿,要不然前方塞車或是車禍停在紅線上也是可以的行為。
所以你不是被刁難,是你自己懶惰隨便害你自己的,警察真心可憐阿。

WAN3636 wrote:
警察應該有委外單位...(恕刪)


什麼時代了還有獎金阿
有獎金的舉發現在只剩下環保了
別亂黑警察喔
只針對第一個機車部分
蠻無聊的
你只是想要滿足自我感覺良好的正義感
充其量只是想看人花錢繳罰單你就會感覺到很爽
自卑感無限膨脹
Luke010224 wrote:
警方開始刁難民眾舉發了嗎?...(恕刪)

最近檢舉18件,有13件舉發,5件不舉發,

我都正常行駛沒在拍什麼車前、駕駛座有沒有人,

單純把裝前檔的行車紀錄器拿出來檢舉而已,

所以成功率約7成我覺得還可以,

主要還是看檢舉的影片、照片、違規法條清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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