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49516 wrote:都說是在紅線了,還需貼什麼罰單,紅線就不可臨停。 偶是好奇台北市真的會有警察開"巷弄""紅線""臨停上下客 - 乘客下車馬上開走這種,像計程車一樣""後車還在後面等"這樣真有台北市警察會開單?
superfat wrote:您沒有去警察局上班真是太可惜了快去考警察 傻呼呼 警察都是受到所長或分局指派任務或者民眾通報檢舉警察是沒辦法自己安排勤務想幹嘛就幹嘛的偶家附近違停幾十年了,警察天天都騎車經過,哪有再管的偶開始檢舉半年一些車都乖乖消失,檢舉一年到一年半大家就知道這個轉角不能停了... 那還當警察幹嘛? 呵呵每天花2分鐘用APP 站在違停車輛旁就可完成檢舉,多簡單有些車很怪,檢舉到了2x幾次,都還不消失,可能戶籍地通訊地址都收不到罰單吧然後也很怪,偶都申請1999重新補劃了紅線 (鮮紅到不行),違停車還是停然後更怪,警察天天經過,也從來不會開單,直到有天有警察或民眾通報吧,逕行舉發開單夾在擋風玻璃上,車主看到後才不再此地點違停....不是隨便說的,警察遇到重複檢舉案件,會回應如下"不舉發:已告發,同上案"
Johnny_depp wrote:傻呼呼 警察都是受到所長或分局指派任務或者民眾通報檢舉警察是沒辦法自己安排勤務想幹嘛就幹嘛的 還有那個所有居民都幹譙十幾二十年的重要路口餐廳前違停,幾乎隨時都是滿滿的違停警察也從來不去管,從來沒看過有安排過勤務倒是不遠處的路口有固定再抓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左轉 (至少也是2x 年了,等於是派出所的例行勤務)不管違停,但一定會有其他各種勤務,遇到這種就寫1999,通報成為熱點,每次結案至少得抓個幾個違停也行.偶說的真的都是偶有去寫1999得到的回覆."有關您反映本轄公車停等區前常有車輛違規停放一事,經轄區派出所多次派員查處,案址及周邊確實有違規停車情事,自107年5月30日起至6月3日止,計舉發18件在案,另為改善案址及周邊交通違規情形,責付轄區派出所及交通分隊持續派員加強取締,提升執法效能,有效防制車輛駕駛人乘機違規情事,以維用路人權益及交通順暢"
節錄一下高雄市檢舉交通違規之網頁的說明如下,讓樓主了解為何第二件無法檢舉成功。四、 違規事實之認定:(一)如檢舉動態違規車輛之行為,除應攝取清楚之車輛牌號、顏色外,對於違規事實之構成,宜需檢附攝取連續採證照片或錄影資料為憑,俾免爭議。(二)如係違規停車者(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停車: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所攝取採證照片之角度,應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場,車輛係臨停或停車狀態)。(三)拍攝角度應將違規車輛牌號及違規事實如係紅線停車、黃線停車、公車站牌10公尺內停車等),一併涵括擷取入鏡,俾足以證明其違規行為。 (四)如係使用數位式照相機所拍攝之採證照片,應檢具原始檔案(數位圖檔),以確保拍攝日期、時間正確無訛,並請敘明違規之日期、時間(時分)、地址等資料後,據以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