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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牌女騎士路邊遭攔!收改管罰單傻了:這原廠管耶

煙銅管 wrote:
仔細看完規定,個人覺(恕刪)


你理解的完全不對

高於一公尺,排氣出口"水平也不准",一定要低於水平
低於一公尺,排氣出口水平或以下皆可

另外紅黃牌重機,原廠管可測風速代替,不受任何角度限制
請問一下, 像這種罰單是只要重新回監理站驗車就能撤掉罰單嗎?

還是有沒有辦法取得什麼証明, 放在身上供警察查驗以避掉這問題呢?

之前有看過類似新聞, 原廠規格未改裝, 但被開單只能打行政訴訟曠日費時:
"非開霧燈!車主遭誤會收紅單 申訴無門"

雖然是汽車的新聞, 但情況好像也差不多...
凱開223 wrote:
如果排氣管沒有...(恕刪)

現在都可以 我懷疑  我疑似覺得你有問題就可以開罰,不服去申訴?
講的好像申訴像是去便利商店一樣方便,不會換位思考也沒有一些汽機車常識的傻警
haoah wrote:
"排氣管尾管出口的角...(恕刪)

不懂不要裝懂不說話沒人當你傻子
I7PLUSFORCE wrote:
87不懂不要裝懂不說(恕刪)


看來你需要好好上一課
警察先生看到這個應該會很樂意受理
珍珠醬屮 wrote:
用點腦子跟爬文好嗎?(恕刪)

這就是法令神奇的地方
但也不能要求警察使用哪一條法令
至於「得」(讀作「」 )則是指可以、都行,也就是有空間讓你選擇
凱開223 wrote:
如果排氣管沒有符合法(恕刪)


改過就罰
haoah wrote:
這就是法令神奇的地方(恕刪)


7.8.2的「得」是給重機選擇排氣管安審方式的權力,不是給執法者選擇用哪一條來認定違規與否的權力....

主詞看清楚再來跟人家討論!另外,去多唸點書吧!
凱開223 wrote:
如果排氣管沒有符合法(恕刪)


那就去申訴阿~~被申訴多了警察也會有影響的你姑息就養奸...lol
警察如果要贏得人民的尊重,專業度真的要加強...
不是有警察這title,大家就會把你當警察!
難怪人家都稱警察叫載帽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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