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牌女騎士路邊遭攔!收改管罰單傻了:這原廠管耶

如果排氣管沒有符合法規...是怎麼驗過的阿...



高雄一名女性重機騎士日前騎乘黃牌在路上,卻被警方攔下,吃了一張「排氣管上翹」的相關罰單,讓她感到相當傻眼。她向警方說「這是原廠管」,員警仍然堅持,會開立違規單,若感到不服,歡迎去申訴。

這名女子騎乘黃牌重機在路上,突然被警方攔下,被指控改裝車輛,連車上的原廠管也被誤認為是改裝的。女子極力向警方澄清,這是原廠管,員警仍堅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相關規定,排氣管的尾管就是不能上翹。
黃牌女騎士路邊遭攔!收改管罰單傻了:這原廠管耶

女子向警方說,這是原廠出廠的排氣管,要警方「去跟原廠單位講」。員警則回應,「我不管,車子是妳騎的,我們是處罰當事人」,若感到不服,歡迎去申訴。

不過,僅管女子有權利申訴,白白被開了罰單,還要跑到監理站申訴,過程費時又費力,讓人感到相當無奈。對此,根據《東森新聞》報導,高雄市警局湖內分局交通組長許晉瑋回應,現在車輛種類眾多,員警們沒有辦法一眼就看出「是不是原廠管」,只能依照法規的相關規定,查看排氣管尾管的出口,以此作為評斷。

依據相關規定,機車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的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若排氣管尾管離地超過一公尺,尾管的出口角度也應該低於水平線,否則將依法開罰,並要求強制驗車。

來源
怎麼不去罰原廠
怎麼不去要求國外原廠改善
車子可以進口.可以檢驗.可以上市
人民合法買來.沒有違法改裝
要被開單?
什麼道理!
還好不是噪音
如果要驗噪音更慘
監理站會把引擎操掛才會罷休
排氣管應該針對噪音,很多排氣管的噪音實在是太吵了
也有看過比較安靜的(不過還是比原廠的吵)
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二、車輛規格規定

7.8 自中華民國一0一年七月一日起,各型式機車其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7.8.1 車輛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7.8.2 大型重型機車除依7.8.1規定外,亦得選擇於怠速狀態下,符合排氣風速不超過一.五公尺/秒之規定。其怠速狀態下之排氣風速量測,車輛應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且車輛縱向平面垂直於水平面時,於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延伸方向且距離排氣管尾管出口水平距離一公尺處進行量測;量測時之背景風速值須小於0.五公尺/秒。


這警察根本是故意扭曲法令, 懂得提出7.8.1條,卻刻意不提7.8.2條根據大重型機車的規範.

亂開罰單,民眾還需浪費時間去申訴. 該找誰賠??

PS. 大概是臨檢一晚沒業績,剛好來個小女子,看來好欺負 騙她看會不會上當!
mikewo wrote:
7.8.2 大型重型機車除依7.8.1規定外,亦得選擇於怠速狀態下,符合排氣風速不超過一.五公尺/秒之規定。其怠速狀態下之排氣風速量測,車輛應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且車輛縱向平面垂直於水平面時,於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延伸方向且距離排氣管尾管出口水平距離一公尺處進行量測;量測時之背景風速值須小於0.五公尺/秒。

主要是警員身邊沒有配備排氣風速量測儀器又懷疑有改裝,所以,直接選擇擾民!反正,又不會被行政處分。
湖內交通隊 分隊長: 蘇燿鴻

影片中 分隊長!
虧你還是分隊長, 連基本法規都不懂,乾脆去路口指揮交通算了,
幹什麼分隊長!
個人覺得,大家都確定知道車主不應該被開單,車子設計也沒問題。

不過警察的專業不在於理解並認知車輛,依照權責開單很合理。車主再去申訴,之後會撤銷罰單。這樣子『超級擾民』無誤…

有些時候按照章程來做是,是減輕負擔。相反就是拿石頭砸腳~
凱開223 wrote:
如果排氣管沒有符合法...(恕刪)
這種爛警,外行裝內行,實在不可取
開單是他們的權力,但若是開錯是不是也要受懲,要不然就亂開就好啦....><
希望這些媬姆們基本的知識要有,而不是說開了不服就去申訴。

自我提升真的必需要,我們這些小老百姓說真的比你們還忙,真的不要浪費我們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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