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ky5230 wrote:


間隔裝置並不是在...(恕刪)

法規裡對於客貨的規定就只有這條,所以那根橫桿也能說是橫桿裝置,連公路總局被問到橫桿的問題也是直接引用第87條,那這樣間隔裝置不是那根橫桿要不是什麼?你買客貨你有看過你說的那些間隔裝置嗎?
還有第87條第二項有寫到兼載客、載貨時其載貨與載客空間,應完整裝置固定固定間隔,這條是你無法理解的嗎?




公路總局對於間隔裝置認定就是那根橫桿。

https://www.thb.gov.tw/sites/ch/modules/forum/subject_reply_list?node=8a131416-9b12-4f33-8b5b-60f07b7acf79&c=b9044f0c-5b88-4a46-bc41-6630e9c4a6a2
frogghoul wrote:
法規裡對於客貨的規定(恕刪)


請問你什麼叫間隔裝置?麻煩你裝置兩個字解釋一下,字典有寫裝置就是橫桿嗎?
有些法律條文沒有那麼死,他會留些空間給人使用。

你引用的那則回覆,請看清楚公路總局直接貼法條出來,車窗使用欄杆。
法規定義、原廠設計、安全規範及使用目的等皆不相同。
(二)另查上揭規則第87條規定,客貨兩用車載客與載貨空間應裝設固定式或隨車配附非固定式之間隔裝置,載貨空間之車窗應裝設固定式金屬欄杆,兼載客、貨時其載貨與載客空間,應完整裝置固定間隔。
(三)各車種之核定由原廠宣告並取得交通部核發之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消費者則按使用需求選擇適用車種,並應遵守相關交通安全法規,以上說明提供您參考。

請問關橫桿什麼事?欄杆跟橫桿是不一樣的意思。
你不信寫信或致電去公路總局尋號間隔裝置一定要橫桿嗎?我敢說公路總局絕對不會說100%

建議您去上職業安全衛生課程,你上完這種課就知道裝置、設施、器具是廣義詞。只要能達到法條所規定都可以叫裝置、設施、器具。
BlueSky5230 wrote:


請問你什麼叫間隔...(恕刪)

無聊,你是在玩文字遊戲,我是在說車窗的橫桿或橫杆嗎?可拆的是頭枕後的橫桿或橫杆,既然法規裡沒寫明間隔裝置是指什麼,那你能說頭枕後的橫桿或橫杆不是間隔裝置嗎?一般會拆的橫桿或橫杆或間隔裝置只有頭枕後那根橫桿或橫杆或間隔裝置,誰會去拆車窗的橫桿?
法見 wrote:
自從KUGA上市之後(恕刪)


請問一下,你的天下只有台灣那麼大嗎?
法見 wrote:
CR-V真的殘念
再不改款,再不給4WD


4WD 不如去買Jimny
Danny4457 wrote:
這三台車在Euro NCAP上的成績,都是5顆星的水準,不過也都各有高低分
台產的CRV什麼時候送測任何NCAP組織了??
台產的有沒有3顆星都是問號!
芒果小小象 wrote:
同樣價格帶,日蝕還有(恕刪)



喔喔~~~你猜錯了~~~
目前訂單最多的ST-LINE~~~

至於原因~~~請到群組裡面找~~~
frogghoul wrote:
無聊,你是在玩文字遊戲,我是在說車窗的橫桿或橫杆嗎?可拆的是頭枕後的橫桿或橫杆,既然法規裡沒寫明間隔裝置是指什麼,那你能說頭枕後的橫桿或橫杆不是間隔裝置嗎?一般會拆的橫桿或橫杆或間隔裝置只有頭枕後那根橫桿或橫杆或間隔裝置,誰會去拆車窗的橫桿?


我只想強調不管任何情況都不可以移除間隔裝置,你卻強調要載客載貨才需要橫桿(間隔裝置),根本就是不對的行為。

你引用法條
一、載客與載貨空間應裝設固定式或隨車配附非固定式之間隔裝置,載貨
空間之車窗應裝設固定式金屬欄杆。
二、載人不得超過核定之人數,載貨不得超過核定之載重量,兼載客、貨
時其載貨與載客空間,應完整裝置固定間隔,並不得超過核定之總重
量。
這兩段講得意思是不一樣的,你選擇去拿二來解釋成不載貨時就可以不需要中間那條橫桿。第一的間隔裝置是名詞,第二的裝置是動詞,第一項強調要有那個裝置(防護器具),第二項強調要確實做出間隔。
純載貨間隔裝置一樣得有,就是要避免貨物往前噴濺到前方駕駛區域。
即使無載貨載人,間隔裝置一樣"應"裝設。

法條本來就是在斟酌字字句句,不然我真的建議您去公路總局詢問法規真正意思,如果我解釋錯誤我可以跟你道歉,表示我知識不足。
frogghoul wrote:
客貨車載客與載貨之間(恕刪)

其實那根鐵桿蠻好用的
就是想固定東西時可以用到
譬如加條繩子就可以綁腳踏車 讓他不晃動
尤其是兩台的時候
法見 wrote:
難怪現在國道路隊長這(恕刪)

請勿信以為真
dinnerxp就只會講福特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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