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米爸爸 wrote:我是寫資料被踢出,還沒寫過信用卡,只是信用卡我都用簡訊認證(不管多少錢,電話號碼從不給任何人),你說的問題,說實在的等法官來看吧,只是台星原本就有事先說明有序號不保證可辦到,我記的那天搶不到後快晚上就放棄轉188了,我是感覺算抽獎一樣遊戲,再說看堅持就祝你好的結尾(我看過最後都沒很大的問題,最後就賠個最低賠償做警告而已,因過去有看過那家知名上市公司做抽獎(要⚡先給個資⚡後才可抽獎),最後查到有明確做假(好像是內部人員說出的),罰款是最低的做警告),台星沒有明確拿你的個資(也可能刪掉了),只有你自己主動寫上的又跟新聞不一樣
話說該業者的玩法太有...(恕刪)
449828 wrote:
我是寫資料被踢出,還沒寫過信用卡...(恕刪)
你沒填到信用卡這一步驟
不代表別人沒填到信用卡這一步驟
449828 wrote:
過去有看過那家知名上市公司做抽獎(要⚡先給個資⚡後才可抽獎),最後查到有明確做假(好像是內部人員說出的),罰款是最低的做警告),台星沒有明確拿你的個資(也可能刪掉了)
你大概忘了
該業者11/09就已經拿過一次個資了
同樣是該業者雙11活動,2018年跟2017年比較
2018年多了一些要填寫的項目,且跟入場驗證無關
例如生日欄位這個資訊在行銷上很有價值
可以知道某個人的年齡,作為市場定位的參考
很多公司其實都很想要蒐集生日這樣的資訊
我做系統分析設計時也很想蒐集這些資訊啊
只是擔心違法不敢這樣做
現在就等於是驗證看看合法的底線究竟到哪裡
這樣以後做系統分析設計時就不用亂擔心了
蝦米爸爸 wrote:你沒填到信用卡這一...(恕刪)
現在就等於是驗證看看合法的底線究竟到哪裡
這樣以後做系統分析設計時就不用亂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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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重要,如果個資法的【下限】是如此。
那麼以後,亞x、遠x、台x、moxx ......
大街小巷都來這一套,以後中資公司要搞個【大數據】
就很方便了。
執法可以從寬,但是規範要從嚴。錯誤就是要導正,
有漏洞就是要補起來不是嗎?
挺樓主。
挺樓主。
挺樓主。
認錯並非難事,鴕鳥才是愚民被愚,這次事件,很可能成為
將來【個資法】辦案依據,
法院不應該輕易的忽視才對。
法院不應該輕易的忽視才對。
法院不應該輕易的忽視才對。
法院應該對此事件的【錯誤】【瑕疵】....部分
給予指正,且請有關人員公開道歉,才是圓滿落幕。
這會是個新的案例,依法論法:
可以飢餓行銷。可以限量。可以關門。可以搶序號。
然後才填寫資料,勾選【同意】個資儲存,合意約定必需相對成立,
若當事人不符資格,應該條文書面或訊息,合理告知原因給申辦人。
法律對塞網、斷網、系統崩潰都要認定是錯誤跟瑕疵,需要指正,不可再犯。
也應該給予適當的處分。
法律人如果敷衍、得過且過,沒有站在人民立場著想,那就失去了法律的尊嚴
及約束的力量。
台xx星接受指正 、認錯、補償 。 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喔~
以前的台xx星【勇氣很可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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