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事件受害者可依個資法求償5百元至2萬元

kenjay0912 wrote:
精神上支持你~我也有被整到

謝謝

該業者整人這件事
對設計系統的內行人來說是肯定的
只是這方面的舉證要很專業(法官十之八九看不懂)
所以最有機會的突破口就是這篇提到的個資法"蒐集"階段
該業者的回覆也都只放在"處理"階段(宣稱沒進資料庫)
樓主發文到今天已經兩個星期了
還湊不到20人參加團體訴訟嗎

樓主內文講得台星罪證確鑿的
吿成的機率應該非常高
為什麼好像沒人要參加


樓主可不可以報告一下現在的進度
(現在有多少人報名參加?)
Mandala666 wrote:
樓主發文到今天已經兩...(恕刪)

不好意思
有些東西不方便說明
有關案件的資訊不方便透露
下圖馬賽克了一堆東西請大家見諒
(下方"併"了一個案號不確定是什麼意思)


期待有個結果
現在個資很容易就流出去
常常一堆廣告電話或是其他的
根本防不勝防
希望能給這些業者一些教訓
Mandala666 wrote:
樓主發文到今天已經...(恕刪)


樓主可不可以報告一下現在的進度
(現在有多少人報名參加?)

~~~~~~~~~~~~~~~~~~~~~~~~~

你是誰?
有干擾到你?
你問這幹嘛?
論壇你看不爽,那就跳過啊!
你覺得酸別人你很爽?請具名來表示意見!
還是你是對方呢?

論壇是大家意見交流,互通有無,你不覺酸完别人自己有很高興?抱歉!我對酸民不會跳過,蝦米爸在幫助人,你在電信公司遇到不利你的狀況,你會怎樣?表示出來?默默接受?你酸過電信公司?你一定吃過虧,也许無解,但憑你的酸力搞不好還有些回饋!




話說樓主真的有耐心,服了你了
聽說有雞排嗎?
蝦米爸爸 wrote:
不好意思有些東西不方...(恕刪)
你繼續吧,反正賣不賣你是另一事,還有說個資問題,台星沒留存就算你告贏也賠不多,只是你得到的就浪費時間跟多點煩惱跟你終生別想要辦到台星門號(就算台星賣給其它四家電信,買的那家也別想辦),畢竟大量連線當機問題算是虛的沒留存(或當天刪掉),每個人都看不到也查不到,只是你個資反而因你去告台星後,讓台星留底做黑名單,

jack948 wrote:
樓主可不可以報告一...(恕刪)


別人酸就叫人家不爽就跳過 自己酸就好像自己很有正義感一樣不用跳過 wow這個自助餐真香呢

拜託不要再自以為正義了 貪小便宜貪成這樣真的很噁心
然後拜託從11/11回來吧 不要再活在過去了 大家只會把你當笑話而已
感謝看熱鬧的來幫推喔
哪有耗啥時間 買飲料記個信而以
gracefill wrote:
鬧夠了沒,以後台灣之星也不會再出比前幾年更優惠的方案了,你的目的是這樣嗎?

449828 wrote:
你繼續吧,反正賣不賣你是另一事,還有說個資問題,台星沒留存就算你告贏也賠不多,只是你得到的就浪費時間跟多點煩惱跟你終生別想要辦到台星門號

yeah6666 wrote:
拜託不要再自以為正義了 貪小便宜貪成這樣真的很噁心

以上一起回覆

話說我自己也是從事系統分析設計的
其實雙11這件事給我的啟發是:
系統忙碌型填個資抽抽樂促銷活動」也許很有搞頭
第一 可增加活動曝光率
第二 行銷資料庫大豐收

如果這件事經法院認證不違法的話
以後市場上「系統忙碌型填個資抽抽樂促銷活動」可能就變常態了
於是大家可以玩到填個資抽抽樂的機會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除非該業者想要把「系統忙碌型填個資抽抽樂促銷活動」申請專利)
然後你們這幾位以後就有機會玩到更多填個資抽抽樂活動
你們應當高興才是
(但如果你們打心底認為這件事違法,就會覺得以後不再有)

更內行點來說
資料不進資料庫也可以設計成進log檔
反正log檔另外備份後刪除系統裡的,資料庫也確實沒留資料
等過一段時間,再把另外備份的log檔裡的資料重新解析
這些都是商機啊 (實作也不難)

那萬一法院認證「系統忙碌型填個資抽抽樂促銷活動」違法的話
至少也知道設計系統的底線就是LM111/211、亞太11這型的促銷活動
LM111/211在好友之夜是採用限時不限量的方式
亞太11採限量發放,發放後給了數天的申辦時間
促銷活動本來就還是能辦,只是不能採用系統忙碌型填個資抽抽樂的手法

總之我從事系統分析設計這行也需要知道可以的底線在哪
這就不是蠅頭小利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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