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醒一下,過程中沒什麼特權。有特權早交車了
快閃8月訂車。10月.11月都無法交車
因此我才事先通知,既然都等這麼久了。
等我的12月配額到。請讓我一月領牌交車。這之前就轉達好幾次給業務單位
我也沒從要求一定要23年生產的車。22年12月生產都可以
所以業務通知我12月底有車生產。我才再表達一次我可以匯款車款全額。
車放哪都沒關係。
車就等後續一月領牌即可。也不要求驗車,就這麼簡單。然後不只做不到
對方口氣還不好,才會有這篇
一個簡單的邏輯,我今天訂了一隻勞力士,等了大半年,業務通知到貨。
我先過去把錶款結清,請他先放著。一週後我帶太太一起取錶。紀念重大的日子
基本的的業務哪個會拒絕配合?非要我先過去簽名保卡把錶帶走嗎?
手錶都不會這樣搞了,何況上百萬的車。這是基本的應對服務邏輯,這樣算特權嗎?
為什麼想領一月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私人想法啊。不是嗎?
最後更新。今天也接到MG高層的關心與致歉電話,非常謝謝起碼接受到善意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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