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這屆也想要找法律顧問,雖然說我們的物業也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
為什麼想找呢?
基本上管委會的權力根本沒有一般人想像的大,而維繫社區運作基本上是基於社區規約上的規範,但是即使有規範,因為管委會沒有公權力,所以當有住戶違反時也僅能進行告知、調解,無法具有強制力對住戶開罰。
再來,就是因為管委會沒有強制力,其實很多事情執行起來要特別小心,不然很可能會不小心侵犯到住戶隱私、被告等等
但以上都不是一個非法律相關的住戶能一眼辨別,所以才需要請專業的法顧
物業雖然有提供免費諮詢,但往往還是比較以物業權益的角度出發,跟實際以住戶面出發還是有落差
至於你說陪同出席區權會,通常都是包含在合約裡的
但就像你說的,你們的管委會應該不行不公開合約內容,除非有充分理由
以上見解提供給你參考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