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客服致命錯誤,存款全被盜領一空

電信業光可以一直重複花240元手續費換門號無上限次,就很有問題。
NCC也不管
詐騙的人會一直用同電話?花240能解決為什麼不做,我一騙就有萬元以上,想換幾次門號都行啊!
歐得18
電話會一直換很有可能,但換完一次知道被發現,跑都來不及了吧,換個角度繼續轉同一個人的帳倒是沒聽過,那是有仇吧
沒有新聞出處
而且哪那麼容易
雖然天下事鳥事發生一堆
但覺得沒那麼單純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lsd193anthon wrote:
詐騙集團又更進化,連...(恕刪)


整篇報導不盡不實
補發SIM卡需要原申請人的證件吧
補發後原卡應該是門號轉移且立刻停止通話
OTP驗證也是在網銀的帳號、密碼、身分證號輸入登入後才會執行
因此這中間有很多次需要個人確認、使用個人資料、文件核對的過程
如果這些過程都順利地通過
那.....所謂的詐騙集團如何能完整地拿到這些資料
相信是有很大一部分內容沒有說明白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超級不行者 wrote:
整篇報導不盡不實補發SIM...(恕刪)

「眼睜睜讓歹徒一天天透過小額提款清空帳戶」,
個人是覺得這句話很妙,
難道無法找人到銀行關閉戶頭???
lsd193anthon wrote:
電信業者也喊冤,「盜用者從其他管道取得林先生個人資料,包括身分證影本、健保卡影本、出入境證明與委託書以及被委託人雙證件。」

自己耍笨把雙證件拿給別人當然別人幾乎要辦什麼都可以,金融業除外
像電信業根本沒在對照片的
carloszhang wrote:
自己耍笨把雙證件拿給別人當然別人幾乎要辦什麼都可以,金融業除外
像電信業根本沒在對照片的


讓我想到這篇新聞
證件都在家, 結果車子被過戶
我有一個同事被詐騙,金融卡的錢在atm轉光了才覺得不對,立即到銀行希望止付,但已來不及,錢已被領走,當時銀行行員和我同事都有一個疑惑,atm不是有轉帳上限,為什麼詐騙集團可不受限制。
carloszhang wrote:
自己耍笨把雙證件拿給別人當然別人幾乎要辦什麼都可以,金融業除外


以下個案正是金融業台灣銀行以及郵局犯的蠢事,被害者身分證被偷盜領者直接去銀行.郵局櫃檯成功取款.

523萬養老金被盜領光 竟因台銀、郵局安全機制有漏洞
2021/02/01 05:30 自由時報 [記者溫于德、徐聖倫、高嘉和、蕭玗欣/綜合報導]

80多歲莊姓老翁有523萬養老金分別存在台灣銀行、郵局,許姓友人得知後想出奸計,先偷走莊男身分證,然後找到長相神似莊男的人冒充他,憑身分證申請補發健保卡成功,然後由冒牌莊男用雙證件向台銀、郵局辦理掛失印鑑並補發存摺、提款卡及密碼,隨即把523萬元領光。莊男痛失生活費提告求償,高等法院認定台銀、中華郵政查核身分機制有漏洞,判賠莊男存款各189萬、334萬,一共523萬元。

此案審理時,台銀強調沒有疏失,當時假冒莊男的李姓男子來辦理掛失印鑑並補發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經辦人員以肉眼檢視對方提出的身分證、健保卡,上面照片都相同,且實際觀察在場申請人李男,他是外觀約80餘歲、滿面皺紋的老翁,目視比對與莊男證件上相片神似,另核對莊男留存的人像、身分證件及簽名檔案,都無異常,甚至第2名經辦人員共同核閱,比對結果也相同。

中華郵政也主張莊男證件上的照片與李男極為相似,莊男自己沒有把身分證保管好,且任意向他人透露財務狀況,而且遺失身分證後遲未處理,疑似與盜領的許男、李男認識或有其他利害關係,因此本案有諸多疑點,莊男自己有重大過失,應減免中華郵政的賠償責任。

但高等法院維持前審見解,認為許男、李男冒名盜領帳戶存款的犯行,並非獨樹一格或前所未見的首例,身分證遺失、被偷或由他人持有也屢見不鮮,台銀及郵局應能預見類似犯行,建立事前防範機制。

合議庭指出,金融業者受理申請遺失補辦帳戶資料過程中,每個環節都要小心謹慎查核,必須多方比對身分證件、筆跡、影像,再輔以話術、身家問題以確認是存款戶本人,台銀及中華郵政確有疏失,因此判賠莊男存款各189萬、334萬,一共523萬元。可上訴。
太多不合理了,這是記者作夢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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