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選錯戰友


pyang3 wrote:
把故事說給大家聽順...(恕刪)


感覺用打字的有點累,我想直接用錄的好了



mascotqoo wrote:
帶團隊去新創公司也是...(恕刪)


的確,我認為自私算是人類的天性,
很正常,但把自私發揮到極致,
自私到會傷害到別人,這種就真的很要不得,
如果可以公投立法,我還真想讓這種極限自私的人也有罪.



dreama wrote:
沒有資源創業的情況下...(恕刪)


信任這種東西最可怕的地方,
是當你以為互相信任的情況之下,
你去做以信任為前提才會做的事,
結果對方卻把這些都蒐集起來,
在必要的時候當成武器來對付你,
真的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啊.



manmanice wrote:
卡到要分錢有利益的都...(恕刪)


真的,即便十多年的朋友,為了利益,一樣反目成仇.
想知道好朋友好兄弟的本質?合夥創業就知道了,
只是代價通常不小.



童r wrote:
跟我的情況很類似。
...(恕刪)



我們這有間麥X登也有類似的情況,
開店一個月就拆夥,一樣全額退.
但我的情況有點不同,
原本如果對方提出要退股,
只要協調好,我真的非常樂意,
但對方在他臉書
發佈影射文章來抹黑我和傷害店的聲譽,
如此還要拿回錢退出,這點我就無法接受,
問題是對方請了律師,
也展現出全無誠意調解,
至此,友情早已完全消失殆盡.



童r wrote:
你不是選錯戰友,是你...(恕刪)


你說的沒錯,當初如果沒包含任何友情的成分,
我會自己一個人獨資.
現在的情況,對方的律師信心滿滿,
還不知道準備了什麼要對付我,
很怕撐到最後都成無用功.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cdplayerxp wrote:
首次創業,沒什麼經...(恕刪)


一般的員工是公司賺錢的時候要求分紅

公司賠錢的時候是你家的事

這個事情看多了



你們合夥人是賠錢還要分紅

很想了解你們當時的合約內容

標準的不平等條約

mascotqoo wrote:
帶團隊去新創公司也...(恕刪)


這真的很重要,好不容易撐到被大企業併購,剛進去的蜜月期會看到更多這種看有點機會,就想來先佔個位置的寄生蟲。

doudou0117 wrote:
一般的員工是公司賺...(恕刪)


最近利用少數的空閒時間,
把事件經過拍成影片,
雖然只是照稿唸,但覺得若是發成文章,
落落長大家看了負擔也大,
應該這兩天就有第一集可以看了.


tictic123 wrote:
這真的很重要,好不容...(恕刪)


呵呵,我只是開個小小餐廳,
雖然也希望可以越做越好,
但對方的攻擊越來越猛烈,
真的不知道還能堅持多久.......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看了你的影片。
在這樣的狀況下,還要打起精神來整理這些不愉快的事,是件為難的工作。
不過,公開說出來,對你應該是好的。
店還在營業嗎?

cdplayerxp wrote:
創業的類型百百種,餐...(恕刪)


所以親兄弟明算帳

找創業伙伴 要先清楚對方是什麼人

重利益還是重道義

幾年前朋友要想投資熱炒店啤酒屋

召集幾個兄弟般的朋友在談

我馬上就知道不可行

幾年後熱炒店還是沒開成

兄弟般的朋友已經少聯絡

只能說有些人只能當朋友 喝酒聊天

有些人很少一起 喝酒聊天 也不太有趣 反而適合一起作生意

不拖不欠 wrote:
所以親兄弟明算帳找...(恕刪)


大部份親戚朋友同學這類含情感在內的合夥生意,
賠錢或賺錢都會傷感情。除非其中一個可以打趴所有人,
不過話說如果一個人就可以,幹嘛找大家合夥?


回歸主題,
樓主辛苦了,
如果你目的是要網友評評理,因為是公眾平台,
那內容最好不要加入自己的感覺或太主觀的描述,
盡量以人、事、時、地、物這類客觀的證據展現。

依你描述,案件已經進入司法,除了真實證據之外,
其它發言可能會另起風波。


慎之!

dreama wrote:
看了你的影片。在這...(恕刪)


不公開的話還不知道會被對方把事實扭曲到什麼程度.
目前還在苦撐,不過這禮拜收到的存證信函,
兩位近四五個月沒參與任何店務的[合夥人],
要我停止營業,終止與房東的合約.
面對這種情況,我連接個客人訂位的心情都是極為複雜.......






不拖不欠 wrote:
所以親兄弟明算帳
找...(恕刪)



十多年的朋友都可以看走眼,
只能說我真的眼瞎.
現在想想,一起喝酒,一起玩樂的朋友當初就能稱兄道弟,
兄弟這兩個字,真的很廉價.




納蘭不畫扇 wrote:
大部份親戚朋友同學這...(恕刪)


感謝提醒,事發至今,要說沒情緒反應是不可能的,
但我會盡量提出證據,不然說真的,
很多約定都建立在交談上面,
這點現在想想真的是欲哭無淚.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cdplayerxp wrote:
不公開的話還不知道...(恕刪)


目前的司法訴訟

基本上要靠當事人自己主張

如果您沒有法學的專業

即使有理

一樣可能會輸掉官司

建議不要省這個錢,找一個專業的律師

不然輸了就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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