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選錯戰友


doudou0117 wrote:
目前的司法訴訟基本...(恕刪)


感謝您的建議,請律師這件事一直有在考慮,
只不過或許現在能支持我堅持下去的,
是一股傲氣,不然,或許早就撐不下去了........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cdplayerxp wrote:
不公開的話還不知道...(恕刪)


這是由很賺錢而引起的,還是不賺錢所引起的呢?

現在生意好嗎?
天道酬勤

pyang3 wrote:
這是由很賺錢而引起...(恕刪)


我只能說,這是由自私引起的,
目前經營還不到半年,
常客數及回頭率都一直上升,
但目前還是虧損狀態.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同意,有時候創業不累而是選錯戰友
尤其牽扯到利益很容易鬧翻,沒鬧翻也回不去從前了
過來人小小感想
未來真的有機會再創業會直接選家人了吧
如果經濟許可獨自創業最好,不會節外生枝
從影片中的描述,
夥伴做半個月就閃人,要賠違約金這件事.

在外面的公司上班,也是有綁約1~3年的例子,但前提是綁約前就先拿一筆錢.
這是雙方心甘情願的事.
如果一開始沒用獎金綁約,中途離職要賠違約金,這件事對員工是不合理的.

偶數陳雷 wrote:
同意,有時候創業不...(恕刪)



十分認同,能獨資就獨資,成敗都自己負責.



hr936d wrote:
從影片中的描述,
夥...(恕刪)


他並不是員工,他是合夥人.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如果店已經進行到一半,而且經你客觀的評估是可以長久經營下去的

是否考慮直接進行讓他們退股的動作,以免後續的結外生枝

這樣的合夥人已經不適合繼續共同打拼了

一股氣是一件事,能否繼續下去有後續的利潤是另一件事了
cdplayerxp wrote:
十分認同,能獨資就...(恕刪)
加油祝福你

philip888tw wrote:
如果店已經進行到一...(恕刪)


目前已經進行到無法單純退股的程度了......




彩虹濬 wrote:
你一定要請律師處理這...(恕刪)


這也是我所擔心的,
可是,我沒有錢,
這個投資已經花盡我的積蓄......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會進到調解委員會表示是民事也就是合約糾紛,民事上要求對方賠償自已負有舉證責任,如果有具體證據,白紙黑字或是錄音錄影電子郵件簡訊LINE截圖都可當成證據,如果沒有.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法官對於各說各話經常就是各打50大板,律師的作用就是協助當事人隱藏不利的證據,找出有利的證據.打官司常常都是比誰財大氣粗請得起更好的律師,法院只講證據不講道理,因為每個人都會講出自己一套道理,俗話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聽誰的就看誰的證據夠力.
至於影片說的吳先生,雖說是合夥人但是又似乎是員工因為沒有出資不見得有佔股份,不算資方的話就是勞工適用勞基法,勞基法要想要員工賠償違約金不是光看合約,也要看合約中條文的必要性與合理性,你必須提出證明因違約造成公司的損害金額,法官還會依照情況來判決賠償金額.甚至於直接免除賠償責任.合約的訂定不可違反法律規定,不然是無效的.

http://laborvision.pixnet.net/blog/post/61859209-%E3%80%90%E5%8B%9E%E5%8B%95%E6%AC%8A%E7%9B%8A%E8%A7%A3%E6%9E%90%E3%80%91%E6%9C%80%E4%BD%8E%E6%9C%8D%E5%8B%99%E5%B9%B4%E9%99%90%E6%A2%9D%E6%AC%BE%EF%BC%88%E4%B8%80%EF%BC%89%E6%8F%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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