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另開一間店自己做,我喜歡什麼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
看完後覺得一開始就錯了
開始心軟放他參股,就沒完沒了

只能問她要不要把錢拿回去,這段時間的錢就是獲利一人一半(當作送神)
後面自己做自己處理,真心請個員工都不需要付出那麼多...而且還能要求

看內文應該生意不錯
但是公司兩個老闆兩個意見,員工應該會很困擾
這方面因為是家人,只能靠你們自己溝通了

為了避免有那種誰付出比較多的感受
個人是覺得股份歸股份
你跟你姐應該也要領一份薪資(員工薪資)
這樣方便計算人事成本,再考慮請人的問題
淨利的部份才是用股份去算
比較不會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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