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oo wrote:你是那隻眼睛沒看到證(恕刪) 你如果說的是你那封蝦咪回被告答辯狀我只能說那個也算是你會敗訴的證據好嗎!有沒有公司違法的證據啊?光看你往來的郵件內容跟你回主管的面談單文字,是你自己不給自己機會,你還怪公司違反最後手段性??公司主管一開始還好言相勸,叫你不要任意評價上級,結果那封信你只看到主管稱讚你,其他的內容你都馬賽克了嗎??像你這樣的員工,你還指望公司給你啥機會?就像你另外一篇最後手段性的那篇文章amoamoamo大大說的:【也許您執意認為他們並未給您"充分的時間",但誠實的問問自己吧~即使他給了你一年,你肯定也不會改變你的思考模式對吧?您還是認為這些身處高位的人都沒有你厲害。證據就是即使現在判決出來,不少網友也在回文給你建議,您還是堅持己見,只聽得見贊同自己的聲音而對反對意見視而不見,甚至是批判,從你對12樓以及28樓的網友回就可得知。】這就是我為啥說你在那邊空談最後手段性,但是你自己的行為根本在打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