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平台目前是偷渡到承攬制。勞動部早就認定是僱傭制,曾經對平台開罰。
就以目前的物流外送來講有黑貓宅急便、新竹物流….等公司,他們的開車司機以及騎機車的就是在送物品給客戶。對於美食外送來講,也是一樣送物品(餐點 )給客人,那物流外送早就採用勞基法了,照理講美食外送也要跟著比照適用勞基法。
用勞基法不好規範,可以另立專法。我提供意見如下:
第一、勞基法規定每週工時40小時以及基本工資的規定,由於美食外送工作可以自由上下線的特殊性,這部分在專法可以註明不要採用。由於是僱傭制,仍然要遵守勞基法對員工(外送員)投保勞健保以及勞退提撥。
第二、員工跟個顧客有糾紛的話,公司要請顧客舉證拿出證據(錄音錄影檔)來投訴,公司會有考核制度。審查結果最嚴重就是開除,也就是永久停權甚至移送法辦。
第三、業者同意員工組(內部)工會,並且依照上一年度的業績來發放年終獎金,總單量最高的領最多(熊貓去年大賺35億)。這裡要提醒,要弄清楚內部工會跟外部職業工會的差別;外部工會當然不希望回歸僱傭制,這樣才會有每人個月150元的會員費可收。
第四、黑貓宅急便、新竹物流等公司都有騎機車在送物流的,並沒有要求員工參加機車營業險。要是真的有機車營業險也是由公司負擔,員工(外送員)不必出錢。既然已經適用勞基法的精神,就不應該有機車營業險。目前的機車營業險,那是平台業者以及保險公司在壓榨外送員,應該取消。
因為有工會監督,公司的財報是透明公開,要是經營情況不佳,工會體諒,會把單價降低一點,年終獎金發少一點或是不發,以求勞資雙贏。
有人提議單價應該是基本時薪的3分之1,把單價訂死不能往下降,萬一公司經營情況不佳,那是不是會面臨倒閉呢?在僱傭制之下有工會,工會可以跟資方定期開會討論如何調整費率以及樓層費等一大堆問題。
市場已經有這個需求,萬一平台退出市場,一樣會有新的僱主接手來經營這個市場。差別只是給的待遇福利好不好而已,不好的話那員工自己就離職另謀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