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外送員社團中,我已經看過好幾個例子,外送員沒有犯錯結果被永久停權。
如果只是兼差做外送員的工作,無緣無故被停權,反正是承攬的性質,還有正職的收入那就算了。
目前只有承攬跟僱佣關係,依照美食平台的經營模式,是由平台派單給外送員,外送員也就是有「一定」的僱主;跟計程車司機無「一定」的僱主,狀況不一樣。勞動部應該把美食外送平台視為僱佣關係,勞動部沒有這樣做可以說是失職。
勞動部要是把美食外送平台視為僱佣關係的話,想做外送的要是在別家公司已經有投保勞健保的話,平台一樣可以招進去當兼職,(不能重複投保)平台不必幫他投保勞健保,那就是承攬關係。
如果把外送工作當做正職的人,目前勞動部是採取個案認定,我建議要跟平台爭取為僱佣關係;那平台就要幫你投保勞健保以及勞退提撥,當然也會有傷病給付。將來如果被平台不公平對待,因為是僱佣關係那就可以跟勞動部投訴。
如果平台不願意把做正職的列為僱佣關係,那就上勞動部網站的民意信箱寫信投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日後萬一碰到無緣無故被資方停權,因為你是員工可以向勞動部或各縣市的勞動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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