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離職走人,但怕領不到資遣費,要怎麼申請失業給付(暫時留下來了,留校察看)


青草湖中萬里程 wrote:
謝謝大家的回覆,我...(恕刪)

你是在幫你同事鋪路
你同事會感謝你的
資遣費是一定要給的,這是法律,沒有協商空間
勞保局調解不成就去告而已,
38jason wrote:
做六年多不適任啊
你主管的腦洞真大


樓主六年前領的薪水跟現在一樣嗎??

有可能是你公司每年都多付你薪水,
希望你可以成長,成熟,替公司做更多的事情!!

可是很多人在一個公司待20年,
用的是同一個觀念跟思維!
所以,當一個員工已經領到那個層級的頂薪時,
如果不能更上一層樓,
那就是不適用了!!


青草湖中萬里程 wrote:
謝謝大家的回覆,我...(恕刪)


先收集證據,

1. 公司營收狀態

2. 自己的工作狀態是否適任

3. 公司徵人通路是否有相同職缺 / 如果資遣裡由是不適任就不用了

4. 工作狀況 工作完成狀況 包含造成公司損失

不適任主要就工作未達成或是違法犯忌行為, 公司需要列舉下列事項

明確的工作事項
明確的違規事項
明確的懲戒紀錄
明確的改善期間

如果長期未改善才可以資遣...
今天老闆娘有找我去談,現在又要我留下來,因為月底有兩個同事要離職,等於我是留校察看,所以這段期間我一定要表現得非常好,下個月她還會再請新人,我答應留下來,但心裡想等新人進來,我打算3月中或是3月底就離職,因為我真的做的很累了

青草湖中萬里程 wrote:
今天老闆娘有找我去...(恕刪)


留下幹麼? 被人當皮球踢來踢去的

azazazazaz20 wrote:
留下幹麼? 被人當皮球踢來踢去的...(恕刪)


+1

要是我就跟老闆說: 現在是你留我, 那薪水重新談!

他一定不肯, 那就可以順利離職啦! 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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