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jason wrote:做六年多不適任啊你主管的腦洞真大 樓主六年前領的薪水跟現在一樣嗎??有可能是你公司每年都多付你薪水,希望你可以成長,成熟,替公司做更多的事情!!可是很多人在一個公司待20年,用的是同一個觀念跟思維!所以,當一個員工已經領到那個層級的頂薪時,如果不能更上一層樓,那就是不適用了!!
青草湖中萬里程 wrote:謝謝大家的回覆,我...(恕刪) 先收集證據,1. 公司營收狀態2. 自己的工作狀態是否適任3. 公司徵人通路是否有相同職缺 / 如果資遣裡由是不適任就不用了4. 工作狀況 工作完成狀況 包含造成公司損失不適任主要就工作未達成或是違法犯忌行為, 公司需要列舉下列事項明確的工作事項明確的違規事項明確的懲戒紀錄明確的改善期間如果長期未改善才可以資遣...
今天老闆娘有找我去談,現在又要我留下來,因為月底有兩個同事要離職,等於我是留校察看,所以這段期間我一定要表現得非常好,下個月她還會再請新人,我答應留下來,但心裡想等新人進來,我打算3月中或是3月底就離職,因為我真的做的很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