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竟要求女大生「做愛抵償」檢察官陳立儒僅判罰俸3個月

行車糾紛竟要求女大生「做愛抵償」 檢察官陳立儒遭判罰俸3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去年5月間騎腳踏車時與一名騎機車的女大生擦撞,但陳檢竟未報警,反而向女大生要求做愛抵付賠償金。案經法務部移送監察院提出彈劾,送交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7日將陳男判罰薪俸3個月,以資懲儆。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27/2708046.htm#ixzz8Vmjl1KC6
什麼嘴臉
男的不報警?
女的也不報警?
andrew319
女的就是有報警,才有新聞出來。
JINDERLANDOFFICE
智障嗎?還是瞎?女的沒報警事情怎麼會報出來。
范婦都沒出來啊......

除了同黨或者沒利用價值的人之外,才會出來好好宣揚女權啊
JINDERLANDOFFICE
范婦可能也插撞了?還債中。沒空。
該不會剛好有正確的黨證吧!

還是他家人有正確的黨證?
這不是“權勢性交”

什麼才叫

“權 勢 性 交”???
JINDERLANDOFFICE
他應該沒說他是檢察官,不然真的該免職。
這罰則真是輕到讓人感到不思議,哦~台灣,那不意外;
只能說檢察官的行爲應證了一句話:脫掉衣服的男人是禽獸,穿著衣服的男人是衣冠禽獸。
有這種檢察官
還需要壞人嗎?
mark0826
就沒有壞人了....[笑到噴淚]
ok001 wrote:
行車糾紛竟要求女大生「做愛抵償」檢察官陳立儒僅判罰俸3個月


我猜,這應該是有領黨證的..
這種事情經查證屬實,在一般軍公教都是記大過的處分,一輩子免升遷,甚至是兩大過直接免職

檢座光環果然非同一般啊!
giamarij
檢察官你惹不起!這裡是台灣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