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竟要求女大生「做愛抵償」 檢察官陳立儒遭判罰俸3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去年5月間騎腳踏車時與一名騎機車的女大生擦撞,但陳檢竟未報警,反而向女大生要求做愛抵付賠償金。案經法務部移送監察院提出彈劾,送交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7日將陳男判罰薪俸3個月,以資懲儆。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27/2708046.htm#ixzz8Vmjl1KC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