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天天 wrote:
一堆鍵盤手看到比基...(恕刪)
管他有甚麼重裝備,有重裝備又怎樣,這些號稱愛登山的尊重過山嗎?
征服一詞通常這用在對敵人,視山為敵,號稱愛山豈不滑天下之大稽。
一堆不理性的傢伙整天想征服百岳,難道這些人會整天想征服朋友嗎?
在這裡
就是一個好像不太紅的人死了,就是讓救難人員陷入不可預知的危險,就是違法,就是不符現行法規,就是只顧自己不顧別人
上面那一句話錯了?
拿泰國比?我一樣要譴責那一個教練,學生沒有分辨能力,教練是成年人也是豬頭喔?
同樣只顧自己爽,這些人如果害死別人八成都可以心安理得啦!
甚麼叫用性命付出代價?這些人的性命值得了其他人的性命嗎?
不要拿甚麼征服阿,理想阿.....來當藉口,
哪邊涼快哪裡去玩沙,但不要把沙潑到救難人員身上。
沒事幹救難,有事還是幹救難
另外,我就算只繳1塊錢的稅,我都不想用在這些人身上。
aliao wrote:
【那舉凡您在山上. 在海邊. 在災害現場內....需要救難人員冒險救援時..您還要考量一下救難人員是不是該為您的『爽』,而付出生命代價?.....那是該救?或不救?】...當你在出發前,就該考量【救難人員是不是該為您的『爽』,而付出生命代價】
(恕刪)
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
明明救難就是應該區分清楚
救難人員的職責應該是救因天災地變或循正規途徑進行活動而受難的人員,這是他們的工作
不是應該去救違規犯法卻堅稱追求人生的自私鬼!
但本國部分的自私鬼或部分偏執的人(尤其是支持登黑山或...)會用偷換概念來解釋救難人員應該要救所有的受難者。
該受到譴責的是自私或能力不足卻自以為是的受難者,
任何狀況下因為本身的自私、愚蠢、無知、體能不足、貪心...而造成的遇難,
對於救難人員來說因為這些人的自私、愚蠢、無知、體能不足、貪心...而導致救難人員受到生命威脅是很無奈的。
舉例對於你家附近被一個追求殉道人生的自私鬼放火自焚而延燒至你家,救難人員救你是天經地義,
但是救那一個自私鬼,就算是幫他收屍我都覺得那叫浪費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