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電池租賃方案都是限非商業用途(另有商業方案)

仔細去看只要是採用電池租賃方案(不管光陽.中華.GGR)
其實都有打"限非商業用途"
畢竟電池壽命與保固都是成本

所以電動車除了電池用買斷的方式.才不會管你用途(因為沒有租賃合約)

也就是個人買電動機車當外送商業用
請找電池買斷車款.非租賃方式(但電池壽命就自己看著辦)
或是買油車.騎多少就加多少油

只要有"租賃"通常都會分一般跟商用.因為"商用"代表很操車使用率非常高(里程數)

每家電池租賃方案都是限非商業用途(另有商業方案)
neochen_01 wrote:
仔細去看只要是採用電(恕刪)

所以…………
這是特別開樓來消毒嗎?
因為這篇?:
youtube看到的,外送員不能再用月租費吃到飽啦!!! gogoro開抓啦!!

重點是要賣到20幾萬台才來抓嗎?
早就有不少人討論買來外送是否划的來的文章,別跟我說公司不知道!
要抓!也不是不可以!
但如果像影片上說的:違約金!私改合約!追討!
讓人有:請君入甕的惡劣感覺!
真的要請這公司好好處理!
蓋麻消毒?
說GGR好話.我又沒錢領
GGR車有問題.服務有問題.該罵就罵(之前罵過很多了)
就事論事而言.商業用本來就是另外一個市場
況且合約都寫在上面了(非商業用.寫辛酸的喔?)
難道GGR有打廣告說快買來當外送車?之後才說不能當外送車?
1600限制很早就有了.非商業用也都打在合約上了.還可以凹

不抓你會說GGR之前很佛心嗎?
況且之前本來就在抓(很多車友都被詢問過).是你不知道而已
外送服務是這兩年爆量.有人被抓到不甘.所以才鬧到檯面上的
要抓就說是惡魔.死要錢.合約都是簽假喔.
總之合約內容都有提到.那遵守就好了.有這麼難嗎?

現在都是看情緒?不是看合約就是了?
買車有合約.租車有合約.保固有合約...違約就是違約還可以理直氣壯(台灣鯛.無誤)
今天如果是我違約.我也摸摸鼻子去處理而已.出社會還有很多合約等著你
可是瑞凡,其他家都沒有罰錢耶。
嚇我一跳還特地去翻我的電池合約書

看來您是根本沒有查清楚就亂說話唷

造謠?





GOGORO的
微笑黃金 wrote:
嚇我一跳還特地去翻我(恕刪)

你是指"包括但不限於"這段話嗎?
如果你以為是"包括但不限於"="不限於".那就錯了
"包括但不限於"的意思跟例如(舉例)類似.也就是那只是舉其中一些例子而已

“包括但不限於”是關於範圍的概念,也是我們草擬法律專業文字時最常用也最喜歡用的一個詞。 “包括但不限於”後面的內容是例舉的部分內容,也就是被包括的一部分;還有一部分沒有例舉出來,但是同樣屬於合同約定範圍之內的一部分。

我國文程度不好.但我還懂得去查.希望你也可以
蠻好奇政府機關公家單位買的gogoro,月租是不是簽商用方案?
福神到 wrote:
可是瑞凡,其他家都沒(恕刪)

那是因為還沒引爆(沒罰不代表不違約)
GGR會引爆是因為太多人用來外送了
若都沒處理.那條合約是寫歡樂的嗎?
neochen_01 wrote:
那是因為還沒引爆(沒...(恕刪)

違約又如何?車主在意的是會不會被罰錢啊,其它家都沒罰,就算違約又怎樣?重點是罰錢啊誰管你違不違約。
福神到 wrote:
違約又如何?車主在意(恕刪)


如果其他家也有到將近30萬輛的車主,並且有相當比例拿來外送,你看看他們會不會罰?
罰是剛好,不罰只能當賺到,本來就該有這樣的認知,覺得這樣不划算從一開始就不該買電動車去做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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