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f wrote:哈~聽說老伯已截圖取...(恕刪) 老伯要告是他的權利,但是也請勸告他一下,別在凌晨五點敲牆叫隔璧的孕婦起床呀~~這樣很不好~~細妹仔 wrote:補充—下,我已答應會出庭當證人了,老人家很重視名礜的!勸你不要玩過火!!! 你要出庭當證人,這也是你的權利,該不會是因為沒拿到老婆家的遺產就把氣出在別人身上?錢跟房子,還是自已賺最實在~~
阿里史 wrote:老伯要告是他的權利,...(恕刪) 謝謝指教!您的回復已涉及不實指控及人身攻擊,小弟己拍照存證準備去警察局備案"公然侮辱",請適可而止!請各位大大不要再回此篇文章了,因為已經被有心人士搞亂了,就讓它沈下去吧!管大~如果可能請鎖定此文吧!樓主都不再上01了!
老先生已不想再針對某位不理性的網友挑起紛爭了!所以....請敝人代為轉發,希望可以停止干戈,就止打住~那討論區, 我不再回应了, 時過境遷, 已近二年矣, 後來該民宿經協調, 已將五房較鄰近之一房, 撤除掉震波噪音之溜滑梯, 但我已心灰意冷, 不再抱安寧的期望, 也已搬遷他鄉一年了, 故請各位大大就此停息, 勿再勾起怨恨 , 謝謝!
relf wrote:謝謝指教!您的回復已涉及不實指控及人身攻擊,小弟己拍照存證準備去警察局備案"公然侮辱",請適可而止! 備案是要幹嘛?嚇不了人的建議直接提告給他一個教訓 a9905818 wrote:老先生已不想再針對某位不理性的網友挑起紛爭了!所以....請敝人代為轉發,希望可以停止干戈,就止打住~ 明明就會上網每次遇到有人質疑這件事就又裝做不會上網請別人代為轉發
宜蘭肝苦人 wrote:備案是要幹嘛?嚇不了...(恕刪) 所以咧?您老要表達的到底是什麼?本篇文章已經沒有回覆的必要了! 亂入魔人太閒了! 不是我等正常人有辦法應付的! 這也是小弟最後一次在這篇回文了! 要吵要鬧要酸隨你們高興!
relf wrote:所以咧?您老要表達的到底是什麼?本篇文章已經沒有回覆的必要了! 亂入魔人太閒了! 不是我等正常人有辦法應付的! 這也是小弟最後一次在這篇回文了! 要吵要鬧要酸隨你們高興! 看這回文物以類聚果然是千古名言和老伯一模模一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