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民宿可以只顧賺錢,不顧鄰居感受嗎?

小弟是宜蘭員山~蝴蝶結溜滑梯民宿附近的鄰居,因該民宿是隱身在住宅區中的雙併透天,隔鄰住了一對老夫婦,每每跟他們聊天都感覺到老人家的無奈,只好幫他們來01尋求各方大德的幫助~

二老是為了安享晚年,能有個寧靜清悠的地方養老,才從外地搬到員山定居,原本二老都還很滿意鄉下地方的風土民情及人情味,豈料,一切都在該民宿開張後變調了!因為在房間內設置了諸多的溜滑梯等遊樂設備,且住客皆為遊客往往都到半夜才來入住,門口吵鬧聲不斷就算了,進到裏面後才真的是惡夢的開始,因為是連棟透天,跟鄰居只有薄薄的一牆之隔,柱子間也是連接在一起的,所以,小朋友半夜不睡覺在那跑跑跳跳,隔鄰的感受會非常明顯,不只聲音還有跳動地面的震波,讓習慣早睡的二老苦不堪言~

一開始二老很客氣的致電民宿主人(據說是醫生娘),告知此狀況,沒想到對方竟然直接就嗆他們,我可是合法的民宿,有本事你去告我呀!態度極其囂張,完全不體諒鄰居的感受,事後還發簡訊,說她是因為投資了那間房屋賣不掉,只好改成民宿,竟還要二老體諒她作生意的難處,或"買下"她的房子!這什麼態度呀!甚至,只是建議民宿主人可以在溜滑梯下加個軟壂都被拒絕~

溝通碰了"硬"釘子後,二老決定尋求主管機關的協助,先後投訴了警察局(說他們也無奈)、宜蘭觀光旅遊處(沒回應)、宜蘭縣政府(僅派人致電關心後沒下文),都無法解決。最後只好向行政院投訴,終於,管區局長親自來關心狀況,也去電民宿主人希望她可以來跟二老好好協調。沒想到,該民宿主人竟然聲稱她只是幫人管理(還另外有請管家),屋主人住在國外不方便回來協商,二手一攤就是你奈我何的態度~

唉~宜蘭的民宿管理真的非常遭糕,希望,各位民宿主人賺錢之餘也能考量一下鄰居的感受,不然,搞的住客沒了旅遊興致,鄰居關係也搞差,根本就是雙輸呀I

文長,感謝各方大德的觀看,謝謝~
文章關鍵字

a905818 wrote:
發現他們聲稱合法的民宿登記地址並非建物現址...(恕刪)


看來只能抓這一點去檢舉。
James

a905818 wrote:
小弟是宜蘭員山~蝴...(恕刪)


可以,只要他沒有違反法令

若有違法你大可以直接請警察或行政機關解決
不查看,不處理及不回覆任何私人訊息,私訊一律砍掉(包括01管理員的文章刪除通知,這哪是私人訊息?)
雙巴大神 wrote:
可以,只要他沒有違...(恕刪)

唉~看來這位民宿主人就是仗著自己合法,才這麼囂張,但小弟查過民宿管理辦法,其實是有明文規定的,但執行機關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在處理,只會要受害者舉證,真的很無言,唉~

第二十八條
民宿經營者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確保飲食衛生安全。
二、維護民宿場所與四週環境整潔及安寧。
三、供旅客使用之寢具,應於每位客人使用後換洗,並保持清潔。
四、辦理鄉土文化認識活動時,應注重自然生態保護、環境清潔、安寧
及公共安全。
既然不是合法的,那就去檢舉讓他斷水斷電
這民宿有開發票嗎,如果沒有就去國稅局檢舉
這民宿有開發票嗎,如果沒有就去國稅局檢舉

supermegane wrote:
這民宿有開發票嗎,...(恕刪)


感謝這位大哥的資訊,剛查了一下,可惜這間民宿好像只有四間房間orz,不過,還是謝謝您~

民宿業者應否開立發票,依財政部90年12月27日台財稅字第0900071529號函釋,民宿經營規模,客房數若在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且未雇用員工自行經營者,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但如民宿業者經營規模不符上開條件或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擅作民宿使用者,就要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檢舉吧
有不少可以玩
合不合法?
消防安檢?
營業登記?
營業用電?
有一招會有效果但要花一點錢 在入住客人絕對可見的幾個地方 要在私人的空間內懸掛布條抗議

這招師大夜市也有拿來用 至於字眼要寫甚麼 需要費點思量 師大夜市的抗議標語就很不客氣

如果警察局願意幫忙 再有吵鬧的聲音時 麻煩警察來按電鈴 請警察來民宿走一走 有些是小孩難管

半夜警察上門處理鄰居的抱怨 投宿的客人會很有感覺的 這也容易讓想要投宿的人看到複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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