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冒昧說一句,不知道母親還在嗎? 跟父親還有婚姻關係嗎?我有類似的經驗,其實最重要的一點是,要先打定主意,是不是很堅決的要賣掉?如果是的話,那使用父母親間的財產轉移加上每年的贈與應該就能解決你的問題。如果父親還要住到終老,那就別想太多,就轉移到你名下之後,辦理自用住宅,然後等到時間到再來處理,以這個金額來說,稅也還好。我的問題就複雜很多,第一金額很大,時間又有點趕,沒辦法用每年繼承的方式,現在目前也是先掛到母親的名下,慢慢再來處理。
贈與、繼承稅率都很高。之前聽過課,假設父親在世的話,最好的辦法是賣掉,然後錢按照每年贈與額度來贈與給兒子。夫妻間贈與免稅,所以有人是年底賣,爸爸、媽媽各贈與200給兒子,下一年初,再操作一次,就有800的操作空間。嗯,結果被國稅局抓了,補繳贈與稅。。。總之方法是對的,但不要做的太急,分幾年贈與比較安全。
除非你過戶後,短期都不賣,否則就算分批贈與也划不來,贈與時要繳土增稅、贈與稅(分批可能不用繳),但短線賣出房地合一稅非常重。舉例市價700萬,取得房產價值依公告現值(因為贈與)450萬估算,價差250萬就是獲利,2年內課45%,房地合一稅非常重。建議確實等遺產或由父親名下賣出最佳。
請認真搜尋爬文!現階段實施房地合一2.0,還在建議用贈與?想多繳稅就用贈與吧!另外繼承的方式也是要看長輩是否在民國105年前取得房地產,若是的話,繼承可選舊制或新制!若不想等繼承,就是用二等親買賣,買賣價格用實價登錄的行情處理,自備款的部分善用一年244萬的贈與免稅額,剩下的就是土增稅跟銀行貸款與代書費當然你也可以自己去跑代書流程省代書費,現在地政服務很親民,想省事找代書處理!以上若有錯誤!歡迎指正!謝謝!
贈與 可能不用繳到贈與稅首先 每個人 免稅額是220萬。如果母親還在,因父妻財產共用制,你媽贈與你220,你爸贈與你220。共440萬。在免稅額內~~~然後如果房子價值高,可以 分開贈與,例如先贈與土地,再贈與房子。分2年做~~~再來是…要注意 贈與人如果2年內死亡,2年內的贈與 要追討為 遺產計稅。詳情 還是要依你家房子 公告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