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建設旗下佳泰世紀城社區,第二屆管理委員會,針對一位住戶攻擊

被人一鬧二鬧
這社區就變"特殊"了
要轉售應該增加困難度
rusjay
徵富宇現代城,除了那戶外,其他的市價5折收
沒有第二屆的事蹟
會有這篇文章嗎
好好感謝第二屆吧
我也沒有這麼厲害可以編出一長串故事

很多事情是你們不看證據只聽別人說
最後又相信別人說然後就認為是怎樣
最後證據完全不符阿

但我除了會聽別人說
我還會看證據

管委會就是沒匯錢啊
存摺拿出來刷不就知道了
至於是故意扣款還是秘書說不想匯錢,還是體諒秘書事情太多brabrabra.......
管委會自己去辯解,我不管,因為這些都是事後辯解的理由
(還是不懂匯個錢能有多久,一整天給秘書去匯錢好了,秘書也還有二十幾天可以做交接資料)

但是無論管委會要解釋甚麼,放空哨的原因始終是因為沒在2/5前匯錢
這樣的管委會完全不需要卸職以示負責,我也是笑了
2/7解約日,2/6蓋章也是延遲用印,我也是笑了
以前第一屆的時候
因為我們社區常常有住戶會沒分類
有一次被我們發現,但是社區監視器無法判斷是哪位住戶
不得已只好公告一張模糊照片提醒住戶要分類,都有做馬賽克
後來當事者下來跟管理中心激烈反應不要放他的照片
當時我立刻叫管理中心撤下
因為我們公告不是要造成住戶的捆擾
第一.要提醒所有住戶要分類
第二.要提醒該住戶記得分類
社區罰錢是全住戶買單

到了第二屆
我怎麼叫管委會不要PO這種不實的事情
完全不理,實在非常冷血
summery0212 wrote:
未完 待續


我還在等妳的未完待續哦
突然有點期待
看還會有甚麼料可以爆

上面已經知道
1.秘書匯款要很久(不知道幾天),可能會影響到其他的工作
2.第二屆覺得不需要完全照合約走(還要求我在進駐前完成合約,又不想完全照合約走,那合約是要保障甚麼)
3.針對放空哨一事,目前管委會有四個說法,第一款項有問題,第二怕物業不好好交接,第三秘書不想去匯款,第四怕秘書事務繁多所以管委會叫秘書先不要處理,不知道有沒有第五個
4.秘書怎樣怎樣的跟我有關係?????
5.誤聽信別人說我不要蓋章,所以就公告我延遲用印(2/7解約,2/6交付印章給主委叫延遲用印??),全體委員看著合約未在物業進駐前用印,豈不是共犯(主委可向我取章用印),只要拖一個人幫管委會擦屁股就好??

請管委會盡快解釋我所提問的問題
認錯並不可恥,也不丟臉
不知道自己錯在哪才是最不要臉,強硬狡辯

我從社區還是預售屋的時候就幫住戶們擋箭
為住戶跟社區盡一份力,不是從管委會才開始做
看我上一篇文就知道

C棟委員不會回答住戶的疑問
我二話不說就進群組幫忙回答

去年底跟建商開完會要開放公設
我第一個趕快把好消息丟在群組
不然等其他委員不知道要等到甚麼時候

門口被重機亂停
跟著想方法不要被亂停

確實沒有人強迫我,是我熱心想幫住戶
到頭來這就是最後社區及住戶回報給我的
現在只覺得被社區糟蹋

我等著看這社區未來沒有人要當委員的那一天
做好垃圾分類
把車停在該停的地方
真的有這麼難嗎
為什麼做錯事的可以大吵大鬧
規規矩矩的卻要被出征
真是顛倒黑白的社會
jessieam4 wrote:
做好垃圾分類把車停在(恕刪)


沒錯啊
我垃圾也都按規矩分類
車也都按規矩停
監委該做的事情我依照社區賦予我的權利執行
監督管委會及物業執行事務
我想問問第二屆管委會
為何可以不服監委追查空哨的事情就責
呵呵~多數決最大

然後我身為住戶還要追查2/7第二屆管委會跟建商的會議
新任監委是在做甚麼呢
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出過一份會議紀錄
以為監委只要蓋蓋印章開開會其他沒監委的事情
我出席的會議至少還不敢不出會議紀錄
我也曾經向當時第二屆管委會反應
得到的答案更厲害了
說是第一,需要給社區顧問過目,就是第一屆監委
第二,要給建商代表過目

看到現在第三屆還沒公告
到底誰是管委會.....
針對第三屆說幫我公告澄清我沒有延遲用印會被第二屆告
我直接問我委託的律師
律師說只要不牽扯第二屆就不會

我覺得直接說第三屆不想幫比較乾脆
不要講一個會讓我笑的理由
我當天回家跟我男朋友說第三屆怕被第二屆告
我男朋友馬上說要告甚麼
我說我不知道~這要告甚麼

擔心被告就不應該當管委會
社區出甚麼事情第一個被告的幾乎都是主委

只要做事行得正就不怕被告
怕被告就是你不知道做這件事情是對是錯而已
不然你就會說這可能會觸犯甚麼法

像我當初有委員說我為什麼放任物業離開
我可沒有放任
但我不能阻饒,連警察都不敢勒
除非是現行犯
因為這會犯強制罪
要明白是非對錯好嗎
anny7610033 wrote:
擔心被告就不應該當管委會
社區出甚麼事情第一個被告的幾乎都是主委

只要做事行得正就不怕被告
怕被告就是你不知道做這件事情是對是錯而已
不然你就會說這可能會觸犯甚麼法

雖然我不是貴社區的區權人或住戶
也不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
但妳這幾句話我心有戚戚焉
怕被告又愛當委員,然後佔缺又不做事
被質疑就把事情往外推
所有的便宜佔盡
就是麼事都沒做
把管委會搞得烏煙瘴氣...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不是有很多時間打像這樣可能帶了情緒與與打模糊仗之字眼來做文章,就慢慢來問幾個實際的問題,希望不偏題的回答...

Q1: 一直幫舊物業說話,打牆在說不照合約 延遲付款(一月服務費),那請問確實是哪天付款一月服務費的? 誰去跑的?

補注﹔財委沒有說過秘書不想匯款,真有趣的理由。反而是秘書非常想去跑銀行,而感覺不太願意花時間做財務方面的工作給財委,像是:
(1) 1月財報該在2月初做的,
(2) 2月是管理費對帳的大月 秘書該花多久時間對帳(僅對至2/4之帳 就有50筆)? 體貼秘書說不用他對 財委對就好, 請問需要付給財委多少時薪做這件事,不用錢耶 真棒
(3) 秘書2/2跑一次銀行存很多筆現金 總數快七千,2/3又跑一次銀行存影印費很多零錢 59元,請問什麼是藉故跑銀行?

Q2: 委員名單是不是2020年5月時當選並確認後有公告委員名單(全名/戶別/職稱)於公布欄?

Q3: 在社區事務中,如果不幸不巧需要遇到物業交接,請問委員會先扣款是常見方式之一嗎? 大概要扣多久?
(像是xx玻璃xx案 扣的最後月服務費嗎? <此小問題免答>)
summery0212
簡單的問題 為什麼要回答的落落長?
anny7610033
我的問題更簡單,你為什麼要寫落落長???
summery0212 wrote:
不是有很多時間打像這(恕刪)


我一樣一樣回答你

Q1:我看資料去判斷這件事情,不是我想幫誰就幫誰,請問為什麼我要幫物業說話,我想管委會應該是忘記了吧,當初有委員說秘書不想匯錢的時候我就說過,單據還在管理中心的時候秘書不想匯大家都沒事,但是單據在委員手上,別人就可以指你們不付錢,你們無法有更好的說詞規避責任,因為事實匯款單就是在你們手上,我想幫你們說話也沒辦法,事實就是事實,是你們的作法無法讓我認為管委會完全沒錯,難道是想要我理直氣壯的跟物業說「對啦,管委會就是沒付錢」這樣,我是管委會當然想站在管委會立場跟住戶的立場阿
而且在事發前幾天,第一屆財委就提醒副主委要準時付款,當時副主委裝做甚麼都不知道,明明是自己抽的匯款單,如果你們不是有那個意想扣款,就不會出現下面的Q3了,你們當然也可以說只是問問而已,不過如果是我根本就不會產生這個問題
我想應該沒有人脅迫財委要當財委,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針對財委事務怨不得別人,你隨時可以辭職解脫,就像我自願當委員我不會去跟誰抱怨委員事務怎樣,除了到現在我還不明白單據也不是我拿的,我幫了社區做協調跟交接任務,最後還被這樣公告,請解釋
我說過了,秘書怎樣你就去公告秘書,這很困難嗎,請問哪段字看不懂呢,秘書覺得你說的不是事實他會再去告你們

Q2:請問當時公告的是甚麼,委員當選,我同意,請問這次公告的是甚麼,我延遲用印,我拷貝社區資料還代表管委會(問號),非事實,我不同意阿,所以意思是說哪一天社區隨便拿我的名字公告我殺人放火也可以囉

Q3:當然不會啊,你沒有正當的理由,所謂正當的理由是依照合約或是像之前有損壞社區財務,所以管委會要自己知道在甚麼時機點選物業跟交接,不是說我隨便時間選務業然後為了防止你不好好交接就扣你錢,那我想問你們,物業是不是可以說你們不好好付錢那他也不好好交接,你們知道究竟是交接重要還是付錢重要嗎,而且超過時間你們真的不付錢,他完全可以告你們,這個錢你們扣不住,物業事後百分之百可以要到錢,除非合約有寫交接前會扣錢,這次是因為管委會付錢快又加上5號前究竟是當天還是前一天有爭議才沒事啊,禮尚往來,第二屆大概不了解
第一屆跟第二屆目前就我知道的有扣過兩次錢,第一次清潔弄傷玻璃,第二次是我扣的,當時根據委託機電廠商檢驗點交驗收的合約,機電公司未達成第一次付款條件就送請款單過來,所以我暫不匯

呵呵~帶了情緒
我可是從今年過年前累積到現在爆發
真的忍第二屆很久
可不要怪我情緒爆發
管委會至今都沒有一個正當的說詞說說我到底怎樣延遲用印,又拷貝社區資料,又代表管委會
我恨不得現在大樓倒塌大家無家可歸
一直周旋秘書怎樣怎樣,到底關我屁事.....
你要講秘書怎樣至少也要跟你們公告我的事情連結在一起
只會說秘書不做事啦,我幫物業說話啦
然後勒,跟我延遲用印關係在哪
因為我幫物業說話,所以你公告我延遲用印
我都不知道我幫物業說了甚麼耶,你們告訴我好了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