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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竹北3處停車場BOT案 議員質疑多「暫喊卡」

maxchen27 wrote:
回覆IMRL網友:...(恕刪)


都已經是BOT了
其實不太存在納稅人養停車場的問題

而且除非那些公有地有比給廠商BOT經營
縣府收回饋金、租金更好的營利項目
不然哪裡有擠壓啥公幼福利與其他福利?

所以換個藉口吧

bliss1423 wrote:
議員監督有什麼不對...(恕刪)


歡迎湖口竹東新埔去推動BOT項目
預祝招商順利

竹北人絕不會去阻攔
有沒有發現, 真正要能BOT成案, 大部分都在都會區人口相對密集的地方, 因為這些是廠商評估利益的誘因之一, 這些都會區的BOT都設定50年特許才能招商, 新竹縣民代那些發言是真的想要成案還是只是想要一鍋翻創造議題為自己拉選票?


BOT營運特許期超過50年一覽

晶華酒店: 50年 (台灣最早的BOT案)
台灣高鐵: 70年
台北交九轉運站: 50年
台北101: 70年
市府轉運站: 50年
台北大巨蛋: 50年
三創數位生活園區: 50年
潤泰松山車站大樓: 50年
潤泰南港車站大樓: 50年
台中秀泰廣場: 50年
南山樹喜廣場: 50年
麥寮工業專用港: 65年
松山文創大樓: 50年
台北港: 50年

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 50年
新北市立土城醫院: 50年
台南市立安南醫院: 50年
高雄大巨蛋: 50年
高雄捷運: 36年 (因為虧損, 已經開始將部分資產移轉給高雄市政府以降低維護費用)
bliss1423 wrote:
議員監督有什麼不對...(恕刪)


就是因為竹東 湖口也需要建設

政府才必須BOT創造利潤

政府有錢才能去建設財團不想入駐的地方


現在擋住BOT不讓縣政府賺錢

啊糟糕 沒錢建設竹東湖口了 XD


大部分BOT都從人口相對密集之處開始

原因很簡單 廠商才有賺錢的機會 廠商才有興趣 才有可能成案

主角是廠商 不是政府

不爽的話 你看有沒有廠商想要去竹東湖口BOT一下


也不是不可能 看條件啊 條件好到廠商覺得自己穩賺 就會想去了

這也是目前的狀況

鞭官商勾結 財團BOT條件太好 當然啊

因為竹北條件不比六都 條件不好怎麼會有人想來投資? 就靠政府讓利

很多人仇富仇財團到了不能理性思考的地步 以為財團就是萬惡 擋住就是正義

事實上 財團賺錢關你甚麼事 他不賺 錢也不會變成你的

身為縣民市民 只要看這BOT有沒有對你生活更方便 對周遭發展有沒有利 這不就行了?

如果覺得不利 請提出不利的理由 或是更好的做法


想像你家有幾間空房 有人要來租 一個月20000

結果媽媽嫌租金太低 嫂嫂嫌簽約太久 所以要怎麼做? 繼續擺著? 收入0還要繳稅


其實問題在於 有意見的不是媽媽和嫂嫂 是隔壁老王....
50年是基本的話
那也沒啥好討論了 我還以為一般是比較短

百貨公司還蠻努力蓋的
周圍應該要有一間電影院搭配
但我希望電影院內不要有圖書館之類的 就真的好好蓋一個電影院跟餐廳

樂觀其成
BOT的確立意良善,民間投資促進發展,政府也可以坐享其成,三方受益
可是別忘了BOT也是有風險的
台北大巨蛋由台北市政府接管後還在打官司
台灣高鐵因為政府延長特許權與銀行談判降低利息錢才能營運下去
新北美河市官司還沒結束
台中歌劇院也是最後政府自己接管經營
高雄捷運目前也是長期虧損
最近的新聞是鄰居新竹市市場BOT告終,市府需強制介入
等等...

當然我們不能預設竹北BOT一定會失敗,但是風險仍然存在
不是BOT案政府就零風險而置身事外
越仔細的評估才能使得未來案子順利進行,對竹北發展更有利
所以希望縣政府能仔細評估規劃整個過程再進行

使用年限不是問題,問題是否能帶來真正的發展?
我贊成遠東把全部竹北BOT案吃下來建設遠百遊樂園區,有電影院/美食街/精品區/日用品區
二期居民走路出門就可以逛街吃飯娛樂一次滿足
可是我怎麼知道他會不會把土地變成亞泥太魯閣廠一樣?
竹科內科一開始規劃時也不知道會這麼多公司跟車子,結果就是上下班所有聯外道路崩潰
BOT案沒有規劃好或是監督不確實,可能造成竹北變成塞車惡夢不是嗎?

以上都是舉例,若是有誤請糾正,感恩

議員行使自己的權利我覺得沒錯,縣政府只要提供合理的理由就好
如果理由正當且合理,議員還是反對,我們才需要去檢視這個議員適不適任吧
希望縣政府召開公聽會讓更多想知道這些案子發展的市民去參與
關於BOT特許時間, 大部分是50年

像是內湖的內科之心, 本來也是停車場, 由宏匯集團旗下創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領頭,與東菱、精元、華泰共4家公司共同籌組的「台北創新園區合作聯盟」得標, 也已經開工動土, 這個案子特許年限也是50年

試想看看, 台北市內湖的人潮和辦公室需求(內科之心興建三棟大樓, 以商場和辦公空間為主), 特許年限都是50年, 新竹縣的民代如何的敝帚自珍, 卻認為50年特許在竹北是不公平的條件?

以文興路與莊敬南路口的停9面積來看,這塊地用最低的成本(單獨水泥鋪面, 畫製停車格, 設置自動收費設備), 可以弄出來的車位大概就是兩百來個, 而且因為附近缺乏商機, 所以就算是規劃停車空間, 恐怕收到的停車費根本無法負擔維護費用, 但是在BOT的規劃來看, 透過興建可以把停車場將設汽車格587席, 機車247格, 等於增加了一倍的停車空間, 但卻可以從廠商其他營運取得收益,並且創造新的生活空間, 我知道有些BOT會讓某些人生厭或者不喜歡, 例如醫院, 但是這樣一來不會排擠到其他鄉鎮的預算, 另外規劃的商業和公用空間取得妥協的BOT, 只要廠商不要像是高捷最後虧損擺爛污, 我不知道有甚麼好反對的?



tatao wrote:
50年是基本的話那...(恕刪)

oviraptor wrote:
歡迎湖口竹東新埔去...(恕刪)


所以你代表了竹北人???好大的口氣

美河市是共構案不是BOT, 也就是政府出地, 商人出錢興建, 能後依照共構合約內容分享地上物的產權

台中歌劇院這個例子很好, 因為他原本也是BOT,但是這個BOT的內容公益性太強, 也就是市民休憩和表演空間占比非常高, 可以獲利的商業空間非常小, 表演藝術的經營其實是無利可圖, 甚至可能門票收入根本不夠支付人事成本, 所以開標了11次流標了9次, 最後BOT變成OT (2003年中央政府通過台中歌劇院提案的附加要求就是民間經營), 但是如同前面說的, 歌劇院的公益性太過明顯, 根本不會有廠商想要經營, 所以OT變成國有, 目前台中歌劇院每年預算4.5億, 收入可能連2億都不到, 這些錢其實都是老百姓的錢

另外, 縣政府說停八BOT 50年整體收益可以超過30億, 這當然包含未來建物價值移轉估算出來的, 所以某議員反駁說遠東承接BOT停8,每個月現金回饋收益其實只有600多萬(我忘記數字, 不知道是650 or 680)的收益, 等於是賤租給遠東, 這當然也是故意忽略資產移轉所做出來的估算

但是我們先假想縣議員這個數字為真, 也就是每年縣政府實收600多萬的現金
縣議員僅強調600多萬很少, 但沒有告訴大家的是, 目前這塊地當作停車場, 縣政府每年的收益可能只有一百萬左右, 不包含公所清潔和維護的費用, 如果扣掉公所針對該空間所需的人事和相關成本(例如颱風天樹木修剪和移除), 這個停車場每年的收益可能需要打對折以上, 也就是只有50萬, 一個是收益600多萬, 一個卻只有50幾萬,這個議員的思考套路還真高深


想想, 如果這些停8,停6,停9, 運動中心, 不用BOT, 完全由政府來興建會有甚麼狀況?

1. 20年之後, 這些地方還是空地或者停車場
2. 縣政府編預算興建公共建築, 類似運動中心, 婦幼中心,圖書館,以上建築大概都是5億台幣起跳, 嚴重造成其他鄉鎮預算排擠


maxchen27 wro
BOT的確立意良善...(恕刪)

maxchen27 wrote:
BOT的確立意良善...(恕刪)


的確也是有風險

但你上面舉的例子 說真的我不知道有讓市民哪裡有損失了

高鐵賠錢 高捷賠錢 這是廠商的事情

難道你覺得 "既然會賠錢 那不要蓋比較好" 是這樣嗎

現在台灣沒有高鐵可以用 會比較好嗎


而且同樣的例子 在台北和在竹北完全是兩回事

在台北 大巨蛋停工 可能就有人罵啦 "這塊地有更好的規劃" "停擺在那裏 真是損失"

那是在台北 台北是個處處是商機 各財團搶著進駐的地方 而且台北就算沒大巨蛋 其他設施依然很豐富

換來竹北呢? 大巨蛋? 鳥都不一定來下蛋


何必幫廠商擔心會不會賠錢會不會倒的問題呢?

以停車場BOT來講 沒有BOT是停車場 BOT之後會是停車場+XXX

只要XXX不是有害設施 都比只是停車場來的好不是嗎

如果設施經營不善 倒了收起來 不也就變回停車場而已

我是不懂 "對市民來說" 所謂的風險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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