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能給一些首購年輕人,當做教材
最近也是帶新鮮人看新成屋,自己孩子(已成年人)
要自己買房,不用我們做父母幫他付錢
只要求買到舒適房子,所以更認真做功課
又指定要某重劃區,
因為預售屋已被抄一波上去,太慢進場
之前看網路看預售屋
都要排隊還什麼幾佰組人排隊
我們7/1開始看,看好幾次都沒人
要趕快買喔,不然下次1坪漲1萬
所以只好改去看新成屋
小孩人生第一次看剛完工新成屋,就讓他在公共區域看到漏水打針,本想要買,因為這樣只有止步.01上大大講的沒有錯(一分錢一分貨)
好久沒看房,應孩子要求,再度看房子
所以請教01大
建商防水保固(如在公共區域)
得到答案居然是結構保固15年所以漏水保固15年,因為發生在公共區域漏水、所以會保固15年。結果不是這樣
如果非結構體產生漏水(如水管/泳池/花台/噴泉池)等,建商是不會理你
你要經過土木專家鑑定,要花費數十萬,得到因漏水產生結構體生鏽,然後提告,才有辦法赢,
提告可能1-2年時間,但漏水一直在漏,他也不管你
能解決問題最快方法,就是只要他還在賣新房,你就如影隨形跟著他
,為了達到雙贏,各退一步,建商會跟你私討論,除非他很白
1.預售屋的照片、圖片、模型都只能參考用,非豪宅或知名建商,蓋出來往往跟當初的圖片差很大。但為了節省一些花費,或是爭取頭期款的籌款時間,倒是可以試試,但務必要查清楚建商來歷!我舉個最近的案例給您看看,請參考。
建商售後不理漏水漏不完? 專家提醒這9家建商要注意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889745
公設點交自救案
https://www.facebook.com/voice.for.victims/
https://tianmu.webnode.tw/
靠北系列
https://www.facebook.com/cowbirich/
https://www.facebook.com/dirtysinyi/
2.一定要多查幾個實價登錄網站,有時候會有一些墊高房價的技巧,不得不防,凡是超過附近行情2萬的,一律不買!
3.提告要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漏水,視勝訴比例,法官會衡量敗訴者支付鑑定費,而且一定要寫進訴狀中。
老泥啊,我對前屋主跟家賀建設催促了多少遍,存證信函都寄了四次了,沒有收到任何前屋主正式的回函、家賀建設唯一的一封存證信函說已經修好了、然後不排除告我毀損名譽之刑民事,這個社會,龜縮的人不少,那些人基本上沒有啥道德正義涵養,只好請包公幫幫忙了!
我認為本案還需要兩年才有辦法定案,過程中我會持續公開具體的資料,如果我所言有理,也會把有參考價值的工作經驗分享到網路供參。大家加油!
(臺南南沙宮_包府千歲,照片取自網路)
crazyman22 wrote:
老泥啊,你以為家賀建...(恕刪)
花920萬買到「水柱」房 民控訴前屋主隱瞞
https://youtu.be/XqE8GjxlIl0
律師區公所及法院,有免費資詢
一星期會排好幾個
多問幾個,每個處理結果會不一
如果多位講的一致,
就照做霧差就不會很大
訴狀
法院有免費資詢,再問一下怎麼寫
一、有人是否看過家賀建設澄舍建案的原始廣告傳單或銷售人員的名片,是否還有保留,方便翻拍給我嗎?
二、由於家賀建設目前不對我的房屋保固,並聲稱我並非他的簽約對造,要我找前屋主,請問有人可以提供合約影本嗎?可以塗銷重要個資後分享予我。
三、有人有拿過家賀建設開立的房屋保固書嗎?還是他們沒有開立這類的文件?
四、有人知道家賀建設聲稱房屋混凝土PSI係數達6000磅是否屬實?
五、有人知道家賀建設聲稱淋浴間的防水層有達到1.8米~2米是否屬實?
六、有人曾經因為澄舍跟家賀建設有過糾紛或爭議的經驗嗎?
由於前屋主(賣方)說本案不甘她的事,看誰的律師程度怎樣的,找的代理人也拖拖拉拉的,言詞閃爍不定,要我自己去找家賀建設討保固。我一開始聽起來就不對,應該是前屋主(賣方)要負責維修,並尋求家賀建設的保固服務,怎麼會是我去呢?想聽聽大眾的意見,謝謝。
以下是我的LINE@,歡迎跟我聯繫,這對案情有莫大幫助,將來也可做為房屋交屋、漏水官司的好教材。
原告稱:系爭工程完工驗收後所產生滲漏問題,應屬驗收後所產生,屬驗收後之保固契約範圍...。
被告稱:系爭合約約定於工程驗收完成後,並應同時開立保固書及30%保固票,為保留款給付之條件。原告施工後,未經被告驗收即擅自停工並撤離工區,亦未開立保固書及保固票予被告,故原告不得依系爭合約付款辦法約定或民法第505條規定請求被告給付保留款。原告自105年11月擅自停工並撤離工區,然系爭工程尚有多處牆面、梁柱等有漏水、滲水之情形,經被告多次要求原告繼續履約及修繕,均遭原告置之不理,致被告於105年10月至12月間支出代雇工費用28萬6789元,依系爭合約承攬通則第11項及第14項約定,就原告債務不履行部分,自得於保留款中扣除上開代雇工費用。
被告又以備忘錄稱:於108年5月24日收到家賀公司發出本件社區地下4層3、4號車位間牆面漏水修繕單,於108年5月29日針對地下室漏水位置現場會勘後發現社區B梯B3F樓梯間牆面仍有滲漏情形(0000000發文通知至今尚未進場處理),B3F16號車位後側牆,B3F7號機車位後側柱、牆陰角處仍有1處嚴重漏水,B4F3、4號車位後側柱、牆仍有4處漏水,請被告公司安排人員進場修繕。
我受災戶想:家賀建設怎老是跟漏水有關?希望家賀澄舍別像無疆這樣慘烈。從家賀建設說這是臺灣工程界的共業,看來這業還不輕啊!
點我進入給付工程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建字第223號)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HV,110%2c%e5%bb%ba%e4%b8%8a%e6%98%93%2c2%2c20211103%2c1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