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85257510 wrote:
其實我看不太懂你要表...(恕刪)
甲山林就是平白無故發存證信函給我們這些堅持不肯簽協議書的人啊!協議書非合約項目之一,甲山林現在卻以我們不簽協議書為由指控我們違約,我們按時繳錢,不論是貸款戶還是非貸款戶,至今六年都積壓了好幾百萬在甲山林手上,延遲完工按照合約賠償利息一點也不為過,況且當初簽的合約條件已經是比定型化契約的萬分之五還差的萬分之二!
我們當然也跟甲山林協調過,但他們的態度強硬,竟說要按照合約賠償就沒得談,而且還用不簽協議書就不交屋作為威脅,現在更進一步發存證信函來說要解約,當然甲山林是於法無據,只是用這種方式賣房子不覺得很超過嗎?跟他們交手過一次這輩子就不可能再碰甲山林的房子了啊!我們是有幾個六年這樣跟他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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