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上城遭控 建商逼簽協議書
201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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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投訴不簽恐解約 甲山林:循法律途徑釐清
交屋爭議
【詹宜軒╱台北報導】近2千戶的基隆市大型社區「城上城」,自今年1月取得使用執照、並辦理交屋後,建商甲山林建設同步展開與購買戶,進行有關使照延宕的賠償協議。但民眾投訴甲山林以協議書未簽署、無法辦理交屋為由,告知恐與購買戶解約。而甲山林表示,協議賠償內容的確有約10餘戶未簽署,若購買戶有疑慮,可循法律途徑釐清。
「城上城」延遲交屋惹議,民眾投訴建商僅願接受萬分之1的賠償金額,同時要求買方簽署協議書。資料照片
購買「城上城」達5戶的張姓民眾指出,該社區使照取得延宕超過500天,依照第1版本契約書,甲山林應按時程,每延宕1日、即賠償已繳價金的萬分之5,而在此案興建過程中,建商自行主張換約,將萬分之5賠償金額降至萬分之2。
民眾可向消保官申訴
張姓民眾說:「使照取得前,甲山林又與買方協議賠償,每戶金額不一,依推算,最後賠償金額僅是已繳價金的萬分之1,如果不簽協議書,就不能交屋,甲山林甚至揚言要與購買戶解約。」
對此,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認為,違約金的約定,需從契約自由之原則,雙方當事人同意,才會受其拘束,建商不得以換約做為脅迫交屋的手段。
基隆市政府消保官黃美瓏表示,建商數次發函買方,告知需簽訂協議書、及無法履行契約,恐面臨違約或解約後續等,「若僅未簽協議書,無法構成解約理由,事關履約爭議,民眾可向消保官申訴,保障個人權益。」
可寄存證信函催告
甲山林經理蘇同福則回應,售出1600餘戶中,約有10~20戶買方不認同協議內容,「就建設公司的角度,若買方不簽署協議書,等同無法收回剩餘貸款金額,發函告知買方,也是建設公司自保的程序。」蘇同福指出,由於使照延遲是否歸責建商,要靠法律認定,建議買方若對賠償有疑慮,可循法律途徑釐清。
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指出,延遲交屋是常見的購屋糾紛,買方若遇到類似爭議,需先檢視契約內容釐清權責歸屬,「若契約完工期限有除外條款,例如官方使照遲發,業者可能會規避掉這部分責任。」其次,若到合約期限屆滿而未交屋,買方可寄存證信函進行催告,以利後續求償。
蘋果日報 2016/08/17 城上城遭控建商逼簽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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