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dog5978 wrote:就喜歡待轉的去待轉 不想要待轉的直接轉就好了 不是嗎 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不想要待轉的提早打燈至內側車道等待左轉號誌亮起再轉就好了 不是嗎促進會嚴厲譴責大外割式的外側左轉與高雄式的左轉
jason 567 wrote:笑死的人的可以選擇咧想左轉我就轉,轉不過去,我再去待轉,是這樣選嗎?待轉要取消,就完整取消,禁止待轉我支持,不然就是維持強制待轉還可以選咧。 看一群猴子在路口選機會還命運嗎? 是你考駕照忘光了?還是怕一堆人雞腿換的?要轉彎很早就該先打方向燈靠過去,路況不熟切不過去就只能自己認了, 下一個再轉回來,難怪這年頭有人在高速公路錯過交流道直接倒車的....暈
wizeyu wrote:偶爾我自己也有遇到,不用待轉的街道,有些三寶,車子靠路中間騎,本來也沒什麼問題,接著打著要左轉的燈號......然後............一直靠右邊騎要左轉........有幾次差點都被A到.........這根本就是2段式遺毒........... 這我知道....就之前有人在問二段式左轉方向燈怎麼打有北七說貼著右邊打左轉燈...竟然還有人覺得合理,我差點暈倒~@@
未看先猜底下留言一定會有人拿外側直接左轉說好危險不得不說取消強制待轉前先取消掉那奇耙設計的"禁行機車"同向只有兩車道,內側禁行機車,外側禁止超車等於機車遇到烏龜車,不能像汽車一樣,繞過就好左轉也不能先切換車道至內側...在台中一堆路口,沒有待轉格/標誌,內側禁行機車阿是要直接飛過去喔!?
想要不強制待轉又想要降低車禍率可沒那麼簡單,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除非全國人民有駕照的人通通去上課學習如何正確左轉、提高行車素質等等。不然就是重新規劃道路了。所以交通局跟促進會打開溝通管道在我看來只是浪費時間罷了。
z53846889 wrote:還有警察提出待轉區若滿了就在原路停止線等待下次綠燈硬擠超出待轉格還說是違規會開單(恕刪) 如果真的待轉格滿了就要停原路口等,那後面的汽車怎麼有辦法前進?一般待轉格大概都只能停4台機車左右,真的諄照警察的說法 無法想像會塞成怎麼樣
jason 567 wrote:笑死的人的可以選擇咧(恕刪) 這個經典就是怕這種的所以..接下來..不好意思了...以前都只檢舉四輪的,準備開始檢舉二輪這種未依規定轉彎的第 48 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