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e920 wrote:
沒什麼好奇怪的,連法...(恕刪)
我想強調的是他演奏的是顧爾德的巴哈,而不是巴哈的巴哈,或許就是因為這才會賣得好吧,然後我並沒有反對他這樣演奏哦,畢竟那是個人的自由,我只是好奇他為什麼不演奏「顧爾德的顧爾德」,而要去演奏「顧爾德的巴哈」?(或許有,只是沒賣得那麼好?)
又或許是他認為他的演奏既不是顧爾德的,也不是巴哈的,而是那些音樂應有的樣貌,也就是說,他不是為了表現自己的風格,而是為了超越巴哈?因為我看他的生平,有看到他覺得貝多芬的原曲寫得不夠好,所以加以改造,以法律來比喻,他已經不是在詮釋法律,而是在修改法律了,若是這樣,與其說他是演奏家,不如說他是作曲家,那很了不起!(但若我想聽巴哈的巴哈,不會選擇他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