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G Liu wrote:告我妨礙名譽?我努...(恕刪) 放下吧快樂騎車不好嗎店家不會因為少你一個客人就倒也不會多你一個客就賺到錢可以修車的店那麼多何苦看你整天在抄經文分享還是你都只挑你中意的,不中意的就自動跳過?「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路6:27-29)看來要放下真的很難吔
remax088 wrote:有時真的感嘆,曾幾...(恕刪) 法院也只是以"妨礙名譽"這件事情上不起訴,又不是說你們的消費糾紛就是你對他錯這兩天看到這則新聞,就看樓主喜孜孜地發布覺得勝利,這種判決在明眼人來看就只是控告方罪證不足而已,然後一天一篇,之前社團也是,老是看到你名字。也不肯把消費糾紛的過程PO出,從你另一篇就看的出來你老是避重就輕,想知道過程還要加你個人的FB粉絲團,你是想當網紅嗎?真的替店家感覺可憐,遇到你這種人客。
petersun5168 wrote:樓主是也想來連PO個33篇才爽嗎?打開電視,臉書現在連01也是~~~夠了吧!該醒醒吧!別把自己搞臭了!不能再同意樓上的留言了,真的看到堵爛! 風向變囉..各大單車FB社團一直PO文應該讓非常多人這幾天看到賭爛反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