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G Liu wrote:
告我妨礙名譽?我努...(恕刪)


放下吧
快樂騎車不好嗎
店家不會因為少你一個客人就倒
也不會多你一個客就賺到錢
可以修車的店那麼多
何苦

看你整天在抄經文分享
還是你都只挑你中意的,不中意的就自動跳過?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路6:27-29)

看來要放下真的很難吔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樓主是也想來連PO個33篇才爽嗎?
打開電視,臉書現在連01也是~~~
夠了吧!該醒醒吧!
別把自己搞臭了!
不能再同意樓上的留言了,真的看到堵爛!
一個事件開 3 個題目
明眼人都很清楚樓主目的啦 !

petersun5168 wrote:
樓主是也想來連PO...(恕刪)
有時真的感嘆,

曾幾何時生活要如此的複雜,

精算和鬥智般的確定不吃虧才能快意生活



也許,這真是一個「敢說就贏」的年代!





remax088 wrote:有時真的感嘆,曾幾...(恕刪)


法院也只是以"妨礙名譽"這件事情上不起訴,又不是說你們的消費糾紛就是你對他錯
這兩天看到這則新聞,就看樓主喜孜孜地發布覺得勝利,
這種判決在明眼人來看就只是控告方罪證不足而已,
然後一天一篇,之前社團也是,老是看到你名字。

也不肯把消費糾紛的過程PO出,從你另一篇就看的出來你老是避重就輕,
想知道過程還要加你個人的FB粉絲團,你是想當網紅嗎?
真的替店家感覺可憐,遇到你這種人客。

petersun5168 wrote:
樓主是也想來連PO個33篇才爽嗎?
打開電視,臉書現在連01也是~~~
夠了吧!該醒醒吧!
別把自己搞臭了!
不能再同意樓上的留言了,真的看到堵爛!



風向變囉..

各大單車FB社團一直PO文應該讓非常多人這幾天看到賭爛反感了..
真是夠了,一直無限上綱,看到都要吐了
看完只有一個心得......
請問全台灣現在還有哪家車店敢做樓主生意呀??
我在自行車店工作過一陣子,真的好怕這種類型的客人喔。
就算給我再多錢賺,我都不敢接。
bob19620102 wrote:
風向變囉..各大單車...(恕刪)

+1

ddar白馬 wrote:
看完只有一個心得.....(恕刪)</blockquote
+1........................>
卡打掐~卡打掐^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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