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貴的口香糖開箱文 [一個噴嚏四萬] (04/30 更新)

剛剛我開車去公司上班的時候打了一個噴嚏, 好險沒出事.
環境因素 和個人有關
老實說...我要是廠商我也會覺得莫名其妙

但是你的訴求其實也沒甚麼,純粹是自身案例 想好意提醒和你一樣的人而已

建議樓主開車小心一點就好,打個噴嚏我每天開車都在打 也沒撞過一次
SO~
老闆真的越來越難當,連這個都會被告
嚼 " 對 " 有精神

就是要"對"才會有精神阿

看來是嚼法有問題

嚼"錯"打噴嚏

那我過敏打噴嚏可以跟誰求償啊?? 因為細懸浮微粒 是屬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管轄
所以可以國賠搂?
回來朝聖,
最近開車沒打噴嚏,
好險好險
濫用行政及司法資源,這二碼子事根本沒有相當因果關係,我認為你要去申訴、調解或訴訟前,應該要研究一下你的訴求是否合法、合理及合情,否則徒增大家的困擾而已。
popox564 wrote:
回來朝聖,
最近開車沒打噴嚏....

那就整包 20 粒一起嚼吧,
保證刺激喔。
樓主請問事情有結果了嗎?
popox564 wrote:
剛剛我開車去公司上...(恕刪)
恭喜新車入手
換了新車就不要再吃口香糖了喔~~~
為人正直不鹹濕,害羞低調不豪小。

54andy wrote:
樓主請問事情有結果了嗎?


2009到現在

該問樓主換新車了沒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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