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濫殺平民,猶太教的命較值錢,伊斯蘭教的命就比較賤,反恐無限上綱

ROXSOUL wrote:
看來應該是真的想要刪文

查了一下早就有刑事判決了
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0年度簡字第4948號





看來法官很佛心只判5個月 還緩刑兩年

當初那些叫樓主不和解告下去的法盲們現在到哪裡去了? 就說只是想看好戲嘛!
(結果是這些人都像樓主一樣全部改了自己的留言?! 現在一個都看不到了!)

利用別人的"失誤" 不當獲利, 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是犯法的 沒有例外
沒有"你疏忽 是你活該, 好處被我拿了沒關係" 這種好事
有一個小號一直出來消毒不知道是怎樣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這篇我都忘記了,竟然還會浮出來!

現在樓主被司法打臉後已經賣掉這個帳號了,現在這帳號已經是行銷公司的,別再回了吧!
Newman.Chen
沒差啊!反正記錄都已護貝。樓管妹也不打算刪。Good job[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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