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濫殺平民,猶太教的命較值錢,伊斯蘭教的命就比較賤,反恐無限上綱

2020.12.04 添磚
神祕知識學會的成員們,有時會想要體驗塵世間的樂趣,而他們從不愁無人雇用。
一樓講的自己多有理,還想找立委來搭肩...

結果...

2年後被迫在網上公告真名道歉認錯求和解,還要賠償價差給廠商...

我只能說...

卡神就一個,之後還想重施故技鑽漏洞討台灣廠商便宜,先墊墊自己幾兩重,在考慮要不要做。

至於這個事件就法律觀點誰對誰錯,我不是律師不予置評,不過要先考慮到小蝦米有沒有這麼多美國時間與金錢跟大公司在法院耗下去。
ndow
卡神是用紅利價差,這樓的是用了購物車的BUG,兩者不太一樣就是了
cbmmer264531 wrote:
2021.7.14道(恕刪)


查不到裁判

大概是和解了吧
https://www.flickr.com/photos/roxsoul/
只能說
建議樓主夫妻改名字吧
不然以後小孩估狗到這篇……
原本想透過網民的力量把黑的說成白的, 結果洗白不成還落馬!!
cbmmer264531 wrote:
2021.7.14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於民國107年12月6日起至108年1月11日期間,不當使用華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碩公司)提供之折價券,致道歉人得以低於市價價格購得華碩公司之商品,並獲取不法利益。對於道歉人造成華碩公司之一切損失,道歉人深感後悔,特此向華碩公司致上歉意,並願填補華碩公司之損失,嗣後絕不再犯。


終於結局了嗎?啊一開始不是講的說好像自己一臉沒錯?結果?
還扯什麼大公司欺負小蝦米,現在恭喜你們夫妻倆了,法院認證的鑽漏洞投機仔
華碩當時提和解是還願意給你們台階下,結果你們不領情還惡人先告狀,現在難看的是誰?

笑死,你們這波秀真的驗證了古人智慧: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順便幫你備份以防日後竄改不用謝

cbmmer264531 wrote:
2020.2.15

還在等通知,要等對方提供的事證.公開後,再請留意之後相關新聞報導.
我是被告.應該比大家還急.請等等
從購買時間算起.到現在約16個月了,因為偵查不公開...等等等


2019.6.11

請留意之後新聞,文章還會在.後會有期

2019.6.6

我今天PO這篇文章.可能很多人覺得我是要討拍.抗辯..等

明明知道前面是火.我的身體跟我說不能往火裡跳.很危險

但是我還是得跳.因為我要救全家.我老婆也被告了

一般人認為正常的消費行為.已經被無限上綱拆解找錯誤.他們自己都完全沒有錯

小蝦米是沒有能力對抗大鯨魚的大家都知道

小老百姓只是想要有個表達意見想法.能發聲管道而已

這幾天感謝大家熱烈的批評與指教.小弟會好好思考下一步該怎麼做


2019/3/25

在華碩官方網站購物買太多,被告詐欺,家裡被刑事局搜索扣押

但有提供購買時的全程錄影檔給警方,可完整證明是華碩官網購物車程式錯誤

還被提告,可代為陳情嗎?

請有看到的立委助理.請跟我聯絡.

[email protected]

全程錄影檔 : https://youtu.be/3g-AaRXsvEo


2019/3/26

請看東森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reload=9&v=2jEfiU6epQQ

一大早就被搜索,搜索票不是要有明確事證嗎?

他們昨天也提不出來,都已經事隔半年

一大早就被搜索.帶著老婆.2個小孩,1個5歲,1個2個多月的小嬰兒
走出刑事局已經是晚上9點10點了
只是在華碩官網買個東西
本人100%不是駭客.不然也無法全家走出刑事局
走到市府站.眼眶還泛著淚.覺得虧欠家人
更讓才剛出生2個多月的小嬰兒承受這些

2019/6/3

一大早開偵查庭,最後的結果是叫我們和解

可是是華碩提告我們.先告人還先提和解

補充:

1.

優惠卷來源合法.是華碩主動寄給我的

也跟檢查官說明.因為華碩活動很多.不清楚沒有看.就直接隨機複製使用

有問題不是應該由他們購物車做限制嗎?


2.

但從頭到尾我們是覺得.是華碩寄出優惠卷.參加他們優惠促銷活動.覺得便宜買很多.有甚麼問題

有問題不是一開始就要說明嗎.而不是幾個月後.錢也收走.貨也收到很久(約5個月).再來提告


3.

把整個購買過程拆解.找盡小毛病

大家看我的消費東西.也知道我不差這幾十萬

生了兩個小孩.幾百萬都再花了

只是覺得因為是大公司就可以無限上綱

台灣法律對消費者根本沒有保障

我也不怕.可能會有前科.拚了命也要說出來

大家仔細觀察.我現在連說的權力都被打壓了

每個網友都可能會遇到

2019/6/3


感謝兩位.不怕大公司的立法委員關切幫助


2019/6/6

買華碩從去年11月買到今年1月(不是同一天下單.分多次下單)

中間沒有任何電話聯絡.存證信函

就一直出貨.收錢.有任何消費糾紛.不是企業有義務提出嗎?

一通電話說消費有問題.我怎麼會再下單

因此我買很多單.再來提告我買太多有問題

到今年3月底直接提告搜索
唉,
希望樓主深切反省,
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了。
cbmmer264531 wrote: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
systemctl
好壞喔,這樣的留言會被搜索引擎一直Cache到。
hjfrank
放過他們吧。
我的老天鵝
真的輸了?


這真是血淋淋的警示文........................................


請問樓主
首頁更新道歉文後
ASUS是否就不再追究後續了呢
訊源:Accuphase DP-70V 管機:Melody SP9-R 訊號線:TaraLabs The One 喇叭線:Shark 406、ATL
Jimmy419
不當得利通常和解條件是要反還錢 然後登文道歉, 這樣才有殺雞儆猴的作用!!
終於看到結局
好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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