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0156bbb wrote:
您是否認同「社宅是實現居住正義的重要方式之一,它不僅提供了負擔得起的住房,還促進了社會的平等和公平,使更多人能夠享受到適合的居住環境。」,若不認同原因為何?
認同!
但,認同就能改變社會嗎?
為了實踐您說的理想,該增加多少稅收才能做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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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認同 -- 收入佔全民最高10%的群族,要捐一半
但,認同就能改變社會嗎?
這種認同合法嗎?合理嗎?合情嗎?
某直轄市 變賣 "原本規劃給社宅使用的土地"給建商時,您有抗議嗎?
某直轄市 變賣 "原本規劃給社宅使用的土地"給建商時,您有抗議嗎?
某直轄市 變賣 "原本規劃給社宅使用的土地"給建商時,您有抗議嗎?
還是您根本沒聽過這個消息??
因為我覺得社會住宅的位置與其租金其實有很大的問題
我講講台中豐原區的社會住宅好了
在豐田國小附近, 附近有國小, 國中學區, 有麥當勞, 有全聯....
但是論豐原的租金
我們用周圍畫一圈10分鐘的摩托車車程來算
田心路走到底, 過橋變鎌村, 軍功路直直走向左看, 新田靶場有看到嗎?
這一段的租金, 絕對低於現在的豐原社會宅租金.
那麼社會宅的意義??? 欺負外地人?
只要你是生活在當地的, 你自然知道那些地方可以更便宜的租到房子.....
那麼社會宅也不過就是一個浪費稅金蓋出來, 沒有比較便宜的東西...........
你知道豐原社會宅的土地, 那片是墳地......
換句話說, 還是一句話, 欺負外地人, 你不在地你不知道那塊地的歷史, 所有的話都是政府告訴你的, 實質上有更便宜的地段政府不說, 是否有問題的土地政府也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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