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特別讓.....因為這裡是台灣有幾點可以說,不用特別去學外國。
1. 斑馬線沒有設立在直線位置。 台灣的斑馬線都畫在路口彎道,所以首先車輛有盲點,這是永遠避不掉的,而且轉彎車需要去注意左右、右後、對向,不容易專注在斑馬線。以風險來說,行人有最好的視野,我個人一定先保護自己不去跟車輛拼這個。
但是你面對的是絕對有機會眼瞎的車輛,就不要去賭這個。
2. 紅綠燈 數量頻率過高,駕駛都有紅綠燈焦慮症,因為你堵一個綠燈,會損失數十個紅綠燈。
3. 永遠會有機車在右側另闢道路,因為我們允許機慢車右側超車且無須保持車距,只要稍微一堵,自動會右鑽出去。那停下來禮讓行人,永遠就是有一那份危機存在。
4. 交通工具可視為兇器,正常腦袋也知道,不要阻攔兇手的去路。硬要站在兇手前面,天知道哪時會腳麻油門爆衝,從車頭過,永遠是最高風險的,哪時想開殺就開殺。
5. 沒有駕駛會故意撞行人,無須過多譴責。 事故能避就避。
斑馬線應該改至過紅綠燈後的直線區域,因為駕駛必須搶綠燈秒數(絕對必須),讓他過這個燈才會比較甘願停讓。卡轉彎車更是讓交通打結,直線才更好看到過馬路的行人。
就我個人,絕對會選車流車尾過,不會選車頭過。你禮讓我尷尬,還得順從禮讓者的步調走,可我心裡知道一點都不安全不安心。
道路上,每個腳踩油門的駕駛,對你來說都是可能殺人的兇手,請保持敬畏,不要聽媒體、交通部說行人至高,就拿法規出來挺。按法律來說,你行人被撞,絕對是你行人對,但是缺手缺腳的話,喊法規的能幫助你什麼。上路第一就是保護自己,而不是捍衛法規正義。
交通部有什麼行人貼心設計嗎? 並沒有,只有開罰,把標誌設下去讓人民去互相殘殺而已,呼個口號讓大家衝上街,卻沒什麼真正解決衝突的作為。
沒規則反而大家都走得好好的,兩邊都會互讓自己過。加了規則要讓不讓的,還要出來吵。強制規定又產出土皇帝。
還有重申一百遍 " 過馬路不要用跑的 !!" 還有一點以前說了被罵翻的,請跟駕駛眼神確認他知道你在過馬路。
hpvs19 wrote:
當你這方是綠燈時,是...(恕刪)
當然是要停讓,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接近斑馬線(行穿線)就是要放慢速度
這我在政府還沒宣導就一直在做的事了
會急剎不就是速度開太快?
後面會撞上來的話也是後面沒保持安全距離
我剛從日本自駕回來
在日本路上就是一堆提醒標示
接近斑馬線(行穿線)時就是會有菱形標示提醒減速注意行人
每台車前後都會固定保持安全距離
正常開也不怕後面撞上來
日本有猴子嗎?有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嗎?
當然有,但是遠比台灣低多了
這次有上自動車道跟東名高速
限速寫著80,結果大家都開到100~120
但是事故還是比台灣低超多
重點不就是都有保持安全距離
在日本開車真的能享受兜風的樂趣
在台灣只能一直小心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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