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碰到一個狀況
從中和走環河快速道路要右轉上中正橋時
我後面一堆車(剛綠燈速度也蠻快的),但斑馬線上就是有行人要過
想說好吧停下來讓他先走畢竟沒差那幾秒鐘
一停後面有幾台車從我旁邊衝過去,也有人在罵【幹甚麼東西】(都是機車,但我本身也是機車族)
反而是汽車停了下來
關鍵不是在上面這些敘述(只是發牢騷)而是大家假想幾個狀況
1.我停了 行人也發現我讓她,然後過馬路,對照上面狀況就看他被車撞(因為後面的車不會看到有行人要過)
所以行人被撞,其實是因為我禮讓他,反而害他被撞
2.我不停直接衝過去,結果我被人拍照不禮讓行人
我支持禮讓行人條款,先不管對方是不是帝王步、電話王、打鬧族,畢竟真沒差那幾秒鐘
但政府是不是應該要讓這件事制度化,行人跟汽機車都應遵守相關號誌,而不是弄成這種樣子
尤其在一些車流量大的地方,我絕對支持在沒車流的路段,行人優先
但這種車流大的地方,去訴求道德心、駕駛法規遵守,真的就是在害行人就是害汽機車駕駛人
今天我遇到的行人(中年人),看到我讓她確實想要走,但最後還是縮回去了(車速、車流)
可是如果換成是青少年或者真心認為行人帝王條款無敵的,下場只有悲劇
法規設立目的除了保障事情發生後的判定,但更重要還是避免事情發生
政府官員應該是要想著解決問題,不是隨意弄個方案出來說【行人優先】卻甚麼配套措施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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