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8事件,將「重機角色」換成「汽車」,爭議其實就很清楚了

CcCManCcC wrote:
依造台灣的法規,只要...(恕刪)

BMW車速87-88能貼他屁股,很明顯他也沒到上限,後來還有減速擋車的,跟之前看到小轎車逼車大學長感覺一樣,可惜大學長跟BMW都不敢往前撞,只是這次重機勇敢自殺。
bradia
是啊,那騎車的,腦容量不大夠,又太衝動[笑到噴淚]
風暴之影 wrote:
BMW車速87-88...(恕刪)


我倒覺得重機本來有達標
速限90路段
BMW GPS車速是87~88時去切到重機後面,重機還能維持在他前面,不過一直回頭,回頭肯定速度上不去
回頭後過段時間車速拉到GPS 90~93

至於減速擋車這件事情
我覺得不要貼人家屁股,就沒事,那算"後果"之一

10來年前有次我在平面速限40的地方騎車(而且前方有固定桿)
就有台小黃切到我後面屁股故意突然切遠光燈要把我逼走,我內心OS..前面固定桿,速限40我騎50還逼
我就降速到表速40..悠哉騎,反正我又不趕時間賺錢,我眼睛也不畏光

在我看來這些減速都是有前因後果,人家好好的使用道路,自己先來逼人家,那別人本身就會採取措施


如果大家都認為BMW那時速可以以這種安全距離靠近別人屁股,那我也真不知道該說啥...
CcCManCcC
dgame 前因後果,只是說要把這事件昇華到哪種程度。單純車禍,和有競速嫌疑,這在保險理賠都有差異。甚至告傷害時還有牽扯到犯意。到底是過失傷害罪還是傷害罪,刑責不同。
CcCManCcC
dgame 針對法條逐項攻防那只是單純的違規裁罰,看誰肇事責任高。我講上遇到檢察官可能偏向告傷害時,追究"犯意",到底是故意還是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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