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高雄晚間死亡車禍!騎士逆向闖馬路遭撞「車身爆裂」噴飛亡

Nightmareseal wrote:
就說了
如果今天違規的是四輪,直行被撞傷或撞死的是兩輪
看板上最仇四輪最愛嘴的兩輪仔不洗版洗到爽才怪

現在是被打臉了只好拼命帶風向:
為什麼只嘴兩輪違規?四輪也有肇責...(balabala)



今天角色互換
直行的二輪撞到四輪,也只會被嘴為何二輪要用生命捍衛路權
而且在肇事責任鑑定上,二輪確實也有一定比例的肇責
也剛好沒多久前才發生一起四輪違規穿越被直行的二輪撞死四輪乘客


目前能夠被判定單方吃全責的情況非常稀少
例如開車門害後方車輛發生事故、利用車輛作為犯罪工具、
撞到斑馬線上的行人...
Nightmareseal wrote:
馬路三寶兩輪的正常發(恕刪)


這樣騎出去即便不被這邊的撞,感覺也會被對向的撞阿
兩個都違規都活該....沒有誰倒楣只有守法守規才算倒楣

逆向的違規超速的就不違規? 公平正義在哪?

台灣應該嚴格取締嚴重超速行為 ....
巷子裡出來的機車很多都沒看車流

主幹道經過巷子還是自己小心
不幸遇上了 就算沒有肇責也很煩
K4481 wrote:
正常啊 每天都能看到(恕刪)


機車最常見的還有左轉切西瓜的,今天早上上班還遇到一個要左轉的,還沒到路口就直接切西瓜跨越雙黃線到逆向,還卡在接近路口的馬路中間。(該路口不用待轉,但也是四線大馬路)
只能說汽車倒霉啊 哎
hpvs19 wrote:
注意你的措辭!!!(恕刪)


他的措辭很中肯阿
Glen Chang wrote:
逆向是全責诶交通守則(恕刪)


支持你!
事實通常很刺耳!
台灣大多數人都不喜歡聽刺耳的話,官猿也是,有立即修改必要的法律完全不碰(可能會傷及他們的利益以及安全),擠牙膏式的修改法令,搞得像是大恩大德。
路上會有一堆三寶也是政府害的,路考實施拖多久?
可笑的是三寶怕的是檢舉人而不是警察
hpvs19 wrote:
縱使直行車路權最大有(恕刪)


看影片,其實汽車閃燈時還距離機車有一段距離,如果有減速至少也不會撞得這麼慘,但看影片汽車的速度好像沒慢?趕著過綠燈?(撞到沒多久就變黃燈了,現場有倒數秒數?汽車駕駛有看到倒數秒數?)
這就不是未注意了,而是有注意到卻還撞上?

所以hpvs19說的應該也沒錯,肇事責任路權不是唯一,而且汽車如果真的看到了又沒減速,那...
閃大燈或按喇叭 = 已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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